棚改货币化安置退出?长春取消棚改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

2018-08-30
 

(原标题)棚改货币化安置退出?长春取消棚改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

作者:刘镔练

摘要:8月28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称,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商品房销售价格,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安置,新启动实施的棚改项目取消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

作为去库存的一种手段,棚改货币化安置或将逐渐退出。8月28日,长春市政府就率先取消了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鼓励实物安置。

8月28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取消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的通知》称,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商品房销售价格,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安置。

《通知》称,新启动实施的棚改项目将取消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棚改项目新建一定数量的回迁安置住房。

棚改货币化安置,被认为是近年来三四线城市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近日,棚改货币化安置将逐渐进入尾声的消息频现,政府部门和央行高层也纷纷认为,应重新审视棚改货币化安置。

2018年7月12日,住建部表示:

要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各地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标准和范围,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

上周,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王玉玲在《中国金融》撰文称,建议适当压缩棚改计划任务,逐年减轻或取消对地方政府棚改任务的考核,取消棚改与“去库存”相挂钩政策,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将以货币安置为主转为以实物安置为主、货币安置为辅。

王玉玲在文中指出,货币化安置作为本轮去库存的一种手段,其任务已基本终结,应考虑适时退出。同时,居民对实物安置的诉求上升,希望货币化安置的居民变少。

据反映,由于一般拆迁户的房屋面积和补偿额度相对较小,而目前房价已炒高,棚改区居民货币化补偿的资金用于买房出现较大缺口,有的甚至只能付同等面积的首付款,很多拆迁户转而更愿意采用实物还建的方式获得安置,一方面避免补充买房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实物安置房易于随时脱手,实现有效增值。相比之下,仍希望货币化安置的居民变少。

恒大经济研究院任泽平、夏磊表示,棚改货币化安置是在三四线成交冷清、库存高企的背景下提出,肩负三四线去库存的历史重任。当前,三四线库存去库存基本完成、房价上涨压力增大,棚改货币化继续大力度推行已不合时宜。(本文来自华尔街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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