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财经委委员和经济学家有关个税法修正的政策建议
2018-08-30
(原标题)个税不能这么改,这是人大财经委委员和经济学家王小鲁的联名信
导读:个税修正案箭在弦上,13万条征求意见,但最终法律条文似乎仍旧冷冰冰。这是一位人大财经委委员和经济学家联名署名的政策建议。
作者:蔡继明(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王小鲁(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第一,均衡税率、消除不同来源收入的税负差异,从分类计征转向综合计征。
第二,创造条件,从针对个人所得计征逐步转向针对家庭综合所得计征,以家庭人均收入作为征税基础。
针对以上情况,建议对现行个人所得税进行分步改革,以实现公平纳税:对各类劳动所得和非劳动所得分步实现同等税负按家庭综合计征;把过高的税率降下来,过低或不纳税的提上来,不再厚此薄彼,区别对待。
为此,建议第一步改革对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进行如下内容的修改:
1)取消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一年以下者的股息和红利所得按50%征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一年以上者的股息和红利所得免税的规定;
2)取消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的规定,实行中外居民按国民待遇同等纳税;
第二,各级税率适用的应纳税所得额范围,应比现行税法的规定有大幅度提升(可参3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关于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有关规定),起到实质性减税的作用。
第三,对实体私营企业所有者已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应实行抵扣,具体抵扣办法可以进一步研究。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第二步是从按个人计征转向按家庭综合计征。为了避免一次变动过大导致增加实施难度,第二步改革可在第一步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准备后推进,可在过渡期完成的同时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