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资国企改革33条:到2020年打造10家千亿级国企
【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广州国资国企改革“33条”出台 到2020年打造10家千亿级国企
通过3年攻坚,到2020年,广州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发展要达到怎样的目标?《实施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了要达成的“业绩表”:
一是国资监管运行体制更加完善。力争竞争类市属国有企业全部实现整体上市或至少控股1家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率达到80%左右;市属国有企业总体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10%以上。
三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充分发展。竞争类国有企业基本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准公益类国有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新突破。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效益指标贡献度达到85%。
四是现代企业制度更加健全。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各环节;全面完成市属国有企业集团规范董事会建设,国企领导人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五是创新发展能力全面提升。高新技术产品年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50%,打造10家左右居于全国前列的创新骨干企业。
七是保障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重要产业发展等领域发挥主力军作用;市属国有企业利润收缴比例提高到30%,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不低于30%。
《实施意见》提出,投向要突出“四性”“三集中”,即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基础性、公共性、战略性、平台性等关键领域、优势产业和核心企业。
对推进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提出五大关键词:协同创新、创新投入、研发机构、高企培育和专利创造。
对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意见》给出的“路线图”十分明确,从三个方面推进:优化企业股权结构、支持国有资本入股非国有企业、有序推进员工持股。
在股权结构和比例上,《实施意见》明确:除承担国家政策性职能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保持国有独资外,其他企业从有利于发展出发灵活确定国有资本持股比例,核心企业保持国有控股地位。
《实施意见》还提出探索将部分国有参股公司的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文化企业等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金羊网讯 记者严丽梅、实习生侯琳琳报道:2017年以来,广州国有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国有经济实现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市属国企资产规模居全国省会城市首位。
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数量、质量效益均有明显提高,已经成为广州国资国企发展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