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声明(全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总理安格拉·默克尔的主持下,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于2018年7月9日在友好的气氛中在柏林举行。
7、中国欢迎德国当选2019-2020年度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双方强调,愿在联合国安理会这一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担负主要责任的机构中,共同开展前瞻预防和持久解决冲突的工作。
9、双方愿加强在亚欧会议框架下三大支柱的协调合作,鼓励亚欧会议就支持多边主义和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同发声,推动亚欧经贸领域和互联互通合作取得更多务实成果。
10、双方重申,致力于解决国际危机和冲突,诸如叙利亚冲突,支持“阿人主导、阿人所有”的阿富汗和平与和解进程。在这两个议题上,两国外交部将加强定期交换意见。
11、中德支持通过各种努力推动朝鲜半岛问题政治解决。今年年初以来,朝鲜半岛局势明显缓和。双方赞赏朝美领导人新加坡会晤已经达成的相关义务,要求有关各方应完整、全面履行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
12、中德两国高度重视加强全球促进核不扩散和军控的努力,拥护《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双方尤其致力于维护伊核问题全面协议。
13、中德两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双方尊重以国际法为基础的海上秩序。德方欢迎中国和东盟国家旨在达成有效的“南海行为准则”进行的谈判。呼吁各方开展对话,和平解决争端,避免可能导致紧张的行为。
14、气候和环境对安全与稳定具有影响。双方支持《巴黎协定》确定的目标,致力于为保护气候采取更积极的措施。双方愿推进保护环境和自然的努力,并就此寻求加强交流与合作。
17、双方强调,愿在国际危机预防和应对中更加密切地合作,包括两国外交部门就涉及海外本国公民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经验开展交流。防治流行病是一项全球性任务,只能在多边框架下合力完成。
18、双方认可包括政党基金会在内的非政府组织为发展双边关系发挥的重要贡献。双方还将为非政府组织开展有利于双边关系的合法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双方将为此继续密切交流。
20、签署目标高远的《中欧投资协定》具有重要意义。双方支持谈判取得迅速进展并尽快达成高水平的谈判结果。
23、中方欢迎德国市场参与者来华发行人民币债券(熊猫债)。中方支持法兰克福金融中心和人民币离岸发展。
34、双方愿继续加强在亚投行框架下的协调与合作,与其他成员一道继续努力,更好发挥亚投行作为基础设施融资多边平台的作用。
35、双方承诺,本着自由贸易和开放市场的精神推动农产品贸易蓬勃发展。在此背景下,双方高度关注动物健康,特别是应对非洲猪瘟问题,愿就此有针对性地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
36、双方在第九届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框架内就经济竞争力的基础进行了讨论,并愿就此进一步加强合作。
40、有关中德两国间创新研究、创新政策以及创新促进和框架条件的双边对话,特别是中德创新平台框架下的对话将继续进行。双方乐见历届中德创新大会取得的积极成果和2017年首个中德青年创新创业合作周成功举行。
41、在中国科学技术部同德国联邦教研部开展的智能制造(工业4.0)和智能服务领域的双边科技合作方面,需要根据新的联合资助方针商定下一步优先领域。
42、在清洁水研究领域,双方应将未来合作的重点议题和内容纳入现有的双边会议机制中。
44、双方欢迎中德生物经济研究项目数量不断增多,两国科研小组在该领域的合作应继续推进。双方欢迎以“2+2”模式共同推动医用生物材料和针对交通用轻量化编制技术领域中的中德研发项目。
45、双方强调生态环境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重要意义,将进一步深化相关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相关目标,推进绿色发展。
60、双方商定,于今年年内在柏林举行新一轮中德高级别安全对话,以深入两国在安全领域的交流合作。在高级别安全对话框架下,可对2018年5月举行的首次中德网络安全对话取得的成果进行报告。
64、在军事合作领域,双方愿通过高层交往和对话,增进信任、保持联系,通过轮流举办诸如卫勤联演、人员培训、专业交流以及在联合国授权框架下的维和合作,进一步深化互信。
65、双方欢迎中国教育部和德国联邦教研部就加强高校和职教合作签署谅解备忘录。
66、双方认可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并愿在数字化带来劳动世界新变化的背景下进一步在“加强创新”和“专业人才保障”等领域继续深化职业教育与培训合作,并将就此举办一次中德研讨会。
67、双方欢迎北京大学与柏林自由大学就在华共建梅里安人文社会高级研究中心签署意向声明,并将建设性陪伴其发展。
69、双方赞赏2018年5月举行的第七届中德媒体对话就媒体政策问题开展了成功交流,并愿延续该机制。
70、双方赞赏中德对话论坛作为民间平台为深化双边合作作出的贡献,愿继续发挥并增强该论坛的积极作用。
71、双方充分认识到大熊猫保护研究合作的重要意义,愿积极发挥大熊猫“梦梦”、“娇庆”作为中德友谊使者的作用,并进一步促进两国在包括大熊猫在内的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磋商期间,在两国总理见证下,双方签署了10份政府间合作协议(见附件)及一系列商业合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食品与农业部关于青年农业实用人才交流项目的联合意向声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育和研究部关于深化两国高校和职业教育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育和研究部关于智能制造科技创新合作联合意向声明》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育和研究部关于深化气候变化研究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保护中心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危机应对中心加强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外交部关于青年实习交流计划的联合意向声明》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一方)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经济和能源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交通和数字基础设施部(另一方)关于自动网联驾驶领域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卫生部关于2018年-2020年合作的框架计划》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合作和发展部关于在气候和环境领域开展资金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经济合作和发展部关于促进法律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