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联钢 >> 热点推荐 >> 正文

时评:去产能 费思量

2016-01-26 06:22
0

【昨日要闻回顾】

新闻辑要 1月中旬生产资料价10种涨 31种降

“僵而不死”钢企将把整个行业拖进深渊?

魏建国:现在是去产能最好时间

钢铁煤炭去过剩产能可获“奖补”

助力去产能 专项资金征缴启动

钢企面临“囚徒困境”死后又被救活

1月信贷1.7万亿究竟都投哪了? “财务游戏”?

中国领导人14年来首访伊朗 欲将双边贸易从520亿提至6000亿美元

总理三天两提化解钢铁产能过剩 料给钢铁煤炭2000亿财政“救济”

国务院:要充分认识化解过剩产能艰巨性重要性 多措并举安置职工

彭博称:工行某分行通知暂停办理铁矿石、钢贸、煤贸票据贴现业务

参考消息网援引英媒:英国担心核潜艇技术外泄 阻挠中国钢铁协议

涉嫌破坏环境 法院叫停淡水河谷一个港口 全球铁矿石贸易或遇阻


 

去产能需多费思量

当前,中国经济放缓、人民币汇率大幅贬值以及中国股市大跌,在全球市场引发忧虑。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2016年中国经济将面临通缩风险。

眼下的宏观经济形势十分复杂,可以说是经济形势危机四伏。从长期来看,多年的积弊造成了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从短期来看,最近几年,我国长期持续刺激投资,导致生产能力扩张,而消费增长慢于生产能力增长,在生产和消费之间出现结构不平衡,并不断导致新的供求失衡。故而,中国需要寻找改革和经济结构再平衡的方式。

客观而言,只有重新恢复经济增长的平衡,才能为今后结构调整和生产率提升夯实基础和提供保证。而中央审时度势实行供给侧改革,这是中国寻求经济新增长、新动力的新思路,主要强调通过提高社会需求来促进经济增长。在政策手段上,包括简政放权、放松管制、金融改革、国企改革、土地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等。

其中,去产能是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按照经济学的逻辑,如果行业过剩10%—20%的时候会产生优胜劣汰,属于良性竞争;一旦过剩超过20%,如全行业过剩30%、40%甚至50%,几乎所有企业,都会泥沙俱下,形成行业性亏损。

从经济领域来看,我国长期依靠投资为主的粗放型增长方式,造成许多行业产能过剩问题突出。伴随宏观经济增速放缓、PPI持续负增长,工业各行业产能过剩矛盾进一步加剧,许多行业已经出现绝对过剩。不仅消费侧钢铁等高耗能行业产能普遍过剩,生产侧煤炭产能也呈严重过剩态势。更严重的是,钢铁和煤炭产能过剩传导到金融体系,其突出表现就是不良贷款大幅反弹。这或许就是中央政府将钢铁和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作为突破口的应有之义,因为这关系着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能否真正实现。

从长远来看,推动化解过剩产能,需要逐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外部成本内部化、改革政府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建立退出机制等。但在当前一段时期,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和市场环境条件,积极发挥政府行政手段作用,加强钢铁、煤炭生产和消费总量控制,是弥补“市场失灵”、打破产能过剩僵局的有效途径。特别是,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许多基层地方政府实际上是钢铁、煤炭生产和消费能力扩张的重要推手。强化钢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也有利于从根本上引导各级政府发展观和政绩观有效转变。

对于中国的钢铁和煤炭行业而言,要实现健康运行,就需要尊重市场规律,转型升级的同时清退“僵尸企业”。此外,很多钢企和煤企虽然也有着退出和整合的诉求,但由于涉及到民间融资和高额债务问题,无法脱身,从而很难减产、停产。对于这些企业,政府亟须从产能过剩的症结下手,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的企业退出机制,为市场化破产创造条件,保证企业能够顺利实现破产和出清。同时,必须加大国企市场化改革的力度并加快改革进程,从体制和机制上切断这些企业的风险源,把国企的杠杆水平降到可持续的水平,并提升它们的市场活力和竞争力。

当然,中央在下定决心采取果断措施处理过剩产能企业和“僵尸企业”的同时,在稳增长的大环境下,也要谨防地方政府“加杠杆”思维复苏。目前,虽然短期内负债率并未超过警戒线,但随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地方财政增速回落以及房地产市场的调整,一旦累积的债务风险超过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就有可能爆发区域性财政风险。当下最需防范的是地方政府“新瓶装旧酒”创新举债方式。(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经济时报 周子勋)


  最新消息 财经大事 新闻解读 行业动态

市场研究、分析、预测

  宏观政策 热点关注 走进市场 铁矿石 钢材 行情快递 独家观点

  中国联合钢铁网数据终端

相关信息
关闭

欢迎关注

中联钢联合钢铁网

微信公众号

关于我们 | 网络推广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 | 会员中心 | 求贤纳才 | 中联钢动态 | 网站地图
© 2002-2024 Custeel.com.中联钢
版权声明 免责条款 总机:010-57930611 客服:010-57930529 传真:010-82350291
  京ICP证150882号  京ICP备1503568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