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联钢 >> 精品文章最新资讯 >> 正文

煤电节能减排加码 五年内煤耗再降11克/千瓦

2014-07-08 09:52
0

【昨日要闻回顾】

今日新闻辑要 减排补贴去哪了? “国字头”企业环保数据也造假

从南昌钢铁到方大特钢:改制五年是与非 浦项钢铁竞争力剖析

透视国内钢材定价的“另类现象” 国务院督查一线扫描

5月份新增央行口径外汇占款3.61亿元 环比骤降99%

专家:本轮经济调整将持续3至5年 外媒看人民币加速国际化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强调:继续实施稳健货币政策 保持适度流动性

财政部:2014年第二批矿补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支出预算公示

有消息称:方大特钢否认“贱买”南钢 评估增值66%溢价1600万

买产能指标 重钢与浦项签33亿美元项目 重钢澄清:未签合作协议

煤价狂跌 今年前四月国内煤企亏损247.4亿 “老板跑路”成频词

中央第一巡视组:干部群众反映甘肃重大工程项目违规操作损失巨大

李克强:中国二季度经济较一季度有所改善 继续加强预调微调

李克强阐述定向调控“三方向”警惕经济运行两大风险共振冲击

李克强:中国经济显示了“巨大韧性、巨大潜力和巨大回旋余地”

2014财富世界500强发布 7家中国公司首次跻身500强


 

煤电节能减排再加码 五年内煤耗再降11克/千瓦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为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能源局正在加紧制定《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以降低度电煤耗和煤电污染物排放,提升电煤比重和能效水平。目前,行动计划初稿已形成,并向发电企业征求意见。

按照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要求,我国将提高煤电机组准入标准,对达不到节能减排标准的现役机组限期实施改造升级。

国家能源局将综合利用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推进煤电企业落实升级改造计划。这包括,修改拟定技术标准,分地区、分企业签订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书,出台有关土地、财税、电价、信贷等政策。

降低10克煤耗难度大

6月27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先后赴上海外高桥第一、第三发电厂,实地调研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作,并召开煤电节能减排工作座谈会。

在调研期间,吴新雄提出通过5年的升级改造,使全国平均煤耗降低至310克/千瓦时的水平,重点地区燃煤机组排放接近燃气发电水平,实现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

中电联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火电机组供电标煤耗321克/千瓦时,已达世界先进水平,并在2005年超过美国。“十一五”期间火电供电煤耗从370克/千瓦时降到333克/千瓦时。从321克/千瓦时到310克/千瓦时,仍有10克的距离需要攻克。

7月1日起,火电企业开始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技术改造压力大。加上再降低10克煤耗的任务,国家在政策上对火电的管制力度越来越大。

在本次座谈会上,申能股份、华电芜湖电厂、国电泰州电厂等19家发电企业对煤电节能减排提出意见,并提出优化调度运行方式、出台财税补贴政策、完善节能减排电价机制等建议。

目前,国内不同容量机组煤耗水平不同。以河北为例,当地统调电厂2013年平均供电煤耗323.1克/千瓦时,非统调电厂平均煤耗342.5克/千瓦时,1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高达384.5克/千瓦时。

发电企业人士介绍,降低煤耗首先是选择与机组相适应的煤种,然后是运行调整,提高设备检修的工作效率和设备完好率。“如果锅炉烧的不是设计煤种,燃煤效率差很多,厂用电也相应增加。”改人士称。

一些电厂为了降低标煤消耗在统计数据上做文章,直接修改煤耗数据。国家能源局在河北专项监管行动中发现,部分发电企业节能数据填报随意性大,报送数据自相矛盾或与现场检查核算的情况明显不符。

另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是,当前以计划为主的电力调度方式也限制高效机组出力,不利于发电煤耗降低。基于计划电量形成的电力生产运营模式,火电厂发电小时数并不与能耗水平、污染物排放量挂钩。这一点颇为电力企业诟病,60万千瓦级燃煤机组“吃不饱”,与30万千瓦级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相差无几。

电厂偷排有动力

源于火电排放标准的大幅提高,火电企业环保改造工作必须顶上。中电联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仅现役机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改造资金超过2000亿元,年运行费用增加800亿元以上。虽然国家出台了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但仍不能满足企业改造及运行环保设施成本。

由于环保设施的运行成本高昂,修改在线监控设备参数、套取补贴等行为也不罕见。近期,环保部对包括华润、中电投、大唐在内的19家企业挂牌督办。这些企业均因燃煤脱硫装置不正常运行受到通报,存在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造假、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等行为。

电力行业人士介绍,一台60万千瓦的燃煤脱硫机组,如果满负荷运行,一年的运行成本是7000万元,偷排一天就有20万元的经济效益。环保罚款与偷排的收益相比,后者更有动力。

按照《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国家将开展电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管,加大火电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力度,促进燃煤机组烟气在线监测准确、真实。环保设施未按规定投运或排放不达标的,依法不予颁发或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排放不达标的火电机组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电网企业不得调度其发电。(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 王秀强 北京报道)


【新闻观察】 

  独家视点:要“政策”的“希望”难以灵验

  独家视点:要识大局,别较真,重务实

  独家视点:务必重视中央强调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独家视点:道理已经“过剩” 自律严重“短缺”

﹡      ﹡      ﹡

  独家视点:莫局限于“量化”指标 产能或随“环保”而变

  独家视点:“四个事关”与“一个重点”督迫钢企嬗变

  两会漫议:“市场”和“环保”缺一不可

﹡      ﹡      ﹡

  正视钢铁困局 坚守生态红线/系列报道

  独家视点:执行“偏差”≠政策“偏颇”


最新消息 财经大事 新闻解读 行业动态

2014年“两会”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十八大 十八届三中全会 城镇化

  大数据 海鑫迷局 贸易商看市 钢市 煤市 雾霾 热钱 上海自贸区 利率放开  

钢铁电商 融资矿 进口铁矿石资质 铁矿石期货 矿市

中国钢铁产能之辩 环保压产及转型升级

钢贸 投资 政策 房地产 地方债 中联钢分析 独家观点

【中国联合钢铁网微信 精品信息推送分享】


相关信息
关闭

欢迎关注

中联钢联合钢铁网

微信公众号

关于我们 | 网络推广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 | 会员中心 | 求贤纳才 | 中联钢动态 | 网站地图
© 2002-2024 Custeel.com.中联钢
版权声明 免责条款 总机:010-57930611 客服:010-57930529 传真:010-82350291
  京ICP证150882号  京ICP备1503568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