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将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矛盾。今日,记者从省经信委获悉,针对我省情况,省政府印发《关于化解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针对我省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4个行业出台了化解过剩产能的详细方案。
《意见》要求,通过“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化解过剩产能;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遏制产能盲目扩张;调整存量、严控增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5年努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达到以下目标:一是产能规模基本合理,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行业产能总量与环境承载力、市场需求、资源保障相适应;产业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二是发展质量明显改善,兼并重组取得实质性进展,产能结构进一步优化;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经济效益明显好转,盈利水平回归合理,行业负债保持可控,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三是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基本建立产能预警体系和监督机制,资源要素价格、财税体制、责任追究制度等领域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省经信委相关人士表示,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必然带来阵痛,但从全局和长远来看,必须遏制该矛盾的进一步加剧,引导好投资方向,才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化解过剩产能,为我省转产转型项目、发展新型产业提供了充分的市场容量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重复建设,能促进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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