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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专项资金支持矿业开采/调减住房供地计划

2013-04-16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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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要闻回顾】

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数据/汇总

机构分析师看中国一季度GDP

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期螺及电子盘下跌 商家信心受创

3月份国内粗钢产量同比增长6.6%

国家能源局拟下放电力煤炭项目审批权

统计局回应城镇化率数据差异:数据来源不一样

美国对华钢制螺杆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

李克强对话民营企业家 为民营企业提供平等竞争环境

去年国内17家上市钢铁企业共计亏损75.2亿元

宝钢股份回购款已使用73% 窗口期暂停回购

行业旧闻再次重提:铁矿石期货晚推不如早推

多部委寻治雾霾政策储备 行政问责企业监管在列

耶弗拉兹:去年营收同比降10% 可销铁矿产量降2%

国家铁路局三定方案正式下发 取消14项审批权力

证监会:强化虚假信息监测 对始作俑者精准打击

企业家期望政府改革和完善财税体制 加快垄断行业改革

财税改革三大重点事项无可回避 促进社会和谐长治久安

俄梅切尔公司和中国宝钢计划在两国发展合资项目

一季度中小企业发展指数回升 房地产略有下降

成品油第二轮调价窗口或开启 下调可能性较大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新规出台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日前联合发布修订后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与原《办法》将专项资金用于矿山不同,新《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大型骨干矿业集团,开展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办法》提出,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低品位、共伴生、难选冶及尾矿资源高效利用,以及多矿种兼探兼采和综合开发利用。重点支持对象主要包括七大领域:油气及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煤炭及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黑色金属综合利用,有色金属综合利用,稀有、稀土及贵金属综合利用,化工及非金属综合利用,铀矿及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中央分成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办法》还明确,示范基地建设责任主体为矿山企业。企业获得专项资金的门槛中,除了近三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合格,无违法违规记录及近三年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外,相关矿山还需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可以落实配套资金……

我国连续两年调减住房供地计划

中国国土资源部16日在北京发布公告称,2013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15.08万公顷。从2011年的21.8万公顷到2012年15.93万公顷的计划量,中国官方已连续两年调减年度全国住房用地供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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