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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散乱污”问题主要在小企业中

2017-08-11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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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整治“散乱污”

环保部8月9日通报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6个督察组共检查110家企业,发现15家企业涉及大气污染问题,属于“散乱污”问题的公司3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公司两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2家,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存在问题的公司8家。分析人士指出,第四批环保督查工作将于秋季完成,秋季正值大气污染高发季节,今年作为“大气十条”收官之年,各地将面临考核压力。在环保督查高压态势之下,相关领域投资机会将逐渐加强。

重点整治“散乱污”

在本次环保督查中发现,出现“散乱污”问题主要扎堆在小企业中。

环保部派出的督查组共检查110家企业(单位),发现15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据环保部介绍,此次驻河北省的督查组下沉至12个县,共对“1+18”专项方案的347个具体任务点位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69个点位存在问题;驻河南省的督查组下沉至9个县,对“三治本三治标”方案中29项任务的693个具体任务点位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

根据督查组检查的情况,河北省、河南省部分地区仍存在“散乱污”企业整改取缔不彻底、进展缓慢的问题。

据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本次检查中,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制定“散乱污”企业分阶段整治计划,要求关停取缔类应于6月底前完成清理,停产整治类的于8月底前完成整治。经督查组随机抽查,8家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中,有5家未达到“两断三清”取缔要求;8家停产整治类“散乱污”企业中,唐山东方轧钢有限公司、埃普顿东方装饰材料厂两家企业仍在生产,另有3家存在近期生产迹象。

相关公司受益

“散乱污”企业是本次环保督查的重要对象。本次整治要求是9月30日之前实施“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散乱污”所涉及行业包括机械加工、石材、电镀、砖瓦、化工、碳素等。

同时,本次环保督查仍以过剩产能督查为主,钢铁、焦化、水泥等为督查重点行业,基础化工、有色、电力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督查力度。分析人士指出,环保督查是供给侧改革的抓手,通过较强的环保督查,上述行业供给端将出现收缩。

从目前情况看,挥发性有机物(VOC)的排放问题越来越突出,造成的污染排放为2500万吨,远超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规1300多万吨规范。川财证券指出,在环保督查高压态势之下,倒逼排污企业加快脱硫脱硝除尘末端治理的改造,大气环保装备制造企业有望受益。

伴随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深入,超低排放工程、环境监测、运营全产业链的相关企业将受益。国泰君安指出,由于环境监测行业整体体量小,集中度较高,“小而精”的环保细分行业增量市场可期。

广东省环保厅日前发布《2017年珠三角地区秋季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9月1日开始,珠三角将启动为期3个月的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今年上半年,全国臭氧超标率明显增加,臭氧已经成为珠三角和长三角首要污染物。分析认为,臭氧污染防治中VOCs治理是关键,将给VOCs治理市场带来机会。

臭氧污染超标率提升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的信息显示,2017年,全国臭氧超标率明显增加,峰值浓度明显抬升。2017年前5个月,全国89座城市的臭氧浓度同比增幅超过20%。广东省环保厅表示,今年上半年臭氧浓度总体持续上升,达到2014年以来的最高水平。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室高级工程师孟晓艳介绍,从污染物浓度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贡献量的影响来看,2017年1至5月京津冀的首要污染物第一是PM2.5,第二是臭氧;珠三角和长三角首要污染物是臭氧。

为此,征求意见稿对臭氧污染防治提出了多项重磅措施,包括加强涉VOCs“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鼓励VOCs排放企业实施错峰生产,臭氧超标天气全面暂停市政道路沥青铺装等。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VOCs排放治理。全面加强工业VOCs排放控制,加快实施VOCs排放行业的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落实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治理,示范区城市争取提早完成2017年度任务。

2017年9月底前,各城市应加强涉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清理排查,制定“小散乱污”专项整治方案。

此外,意见明确,支持各城市对VOCs废气收集装置不能正常运行、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实施停产治理或限产减排,进一步削减工业VOCs排放。以表面涂装、家具制造、炼油石化、化工和包装印刷等为重点行业,各城市可根据VOCs治理情况及空气质量改善、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的需求,在9月1日前制定VOCs排放企业错峰生产或停、限产方案。

VOCs治理是关键

氮氧化物(NOx)与可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强光照射下发生二次光化学反应,导致臭氧污染。

大气污染防治专家指出,大量研究结果表明,目前大部分城市的臭氧控制曲线都处在VOCs控制区。如果不控制VOCs而大量削减氮氧化物,难以使臭氧浓度下降。随着臭氧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加强,将给VOCs治理带来市场机遇。

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广东省重点对VOCs治理提出了多项要求,并要求严格按照规范进行VOCs排放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对已经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施的重点企业,加强在线监测的监督管理,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今年年初发布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多处提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并明确提出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分析认为,VOCs治理将在未来三年迎来快速增长,撬动近千亿的治理工程市场。(来源:中国证券报 中证网 本报记者 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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