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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查揪出七成企业有问题 河南个别散乱污企业仍在生产

2017-05-26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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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强化督查揪出七成企业有问题 环保部6巡查组赴23城紧盯整改

4月7日起,环保部从全国抽调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对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这是环境保护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专项督查行动。

随着一轮一轮环保督查深入展开,发现的问题数量也越来越多。环保部近期通报显示,强化督查每天发现的问题企业数占检查总数的七成以上,其中5月20日更是接近八成(占79%)。

与此同时,为推进问题的迅速解决,在一些城市,环保部督查组尚未撤离,而环保部派遣的巡查组也已开始进驻。

5月19日,第三轮巡查组已奔赴指定现场并开展巡查工作,此次共派出了6个巡查组,对北京、石家庄等23个城市开展为期一周的巡查工作。《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跟随河南巡查组分别赴郑州、开封等处于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城市展开巡查。

对于此次巡查的工作要求,巡查组向记者介绍,此次巡查将针对上一轮的督查组发现并要求督办的1243个问题(不包括天津、山西)逐一检查,依照环保部汇总的督办通知,逐个企业、逐个问题进行现场复查,对于按照要求整改完成的问题将进行销号。

带上督办通知兵分多路巡查

5月19日,河南巡查组人员奔赴河南巡查。看着手上厚厚的一叠督办通知,每一位巡查组成员心里都明白,要想保质保量地在预定时间内完成巡查任务,还是蛮有压力的。

事先,巡查组人员已根据工作任务分成了3组,准备兵分多路在郑州、焦作、开封、鹤壁、新乡、安阳、濮阳等城市开展巡查工作。

据了解,在为期一年的“2+26”城市空气质量强化督查过程中,环保部会分阶段组织巡查。巡查将依法督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履行环保责任,逐一核查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巡查的目的是深入持续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督促各地整改落实,确保强化督查取得实效。

此次启动的是第三轮巡查,环保部共派出了6个巡查组,对北京、石家庄、济南、郑州等23个城市开展为期一周的巡查工作。6个巡查组赴现场对环保部已下达的三批督办1243个问题逐一检查。其中,分配给河南巡查组的任务有198个问题。

巡查组介绍,所有问题都列入到督办通知之中,巡查组将依照清单上所列企业和存在问题,去现场巡查每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全部整改完成的话,将予以销号,将从接下来的巡查对象中剔除,未整改完全将继续作为下一次巡查的重点,并加强巡查频次,直至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记者了解到,督办通知中详细列出了每个问题的所在城市、污染源地址、主要问题、经纬度等信息,同时,巡查组需要根据现场对主要问题进行一一核实,并清晰填写核查日期、进展类型、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处罚情况等,从而判断是否销号。

巡查不解决问题不销号

5月23日,在经历了前一天风雨洗礼之后,开封的天气晴朗,空气也更加清澈。早上8点,巡查组两两一组准时出发,按照既定任务奔赴督办通知中所列污染源的地点,展开新一天的巡查。

驱车一个多小时,巡查组成员来到了郊区的一家私人小型、简易的水泥板厂,该厂在督办通知中被列入“散乱污”之中,根据要求须予以拆除。巡查组在厂区内看到,生产厂房已经关闭,厂区没有作业人员。据当地政府人员介绍,已经实施断水断电。巡查组认为,可以认定有停产迹象。

但是,厂房内的生产设备仍未拆除,厂区内仍有生产所需的原料堆积。对此,该厂负责人向巡查组解释,上次环保督查指出问题后,已经停产,目前正在整改,整改完成后将申请环保验收复产。

对此,巡查组强调,该厂设备陈旧、简陋,几乎没有任何环保设施,属于典型的“散乱污”问题,即使在现有基础上整改也不可能获得环保验收,须按照要求立即拆除。拆除完成前将不予销号,下一步对该厂的巡查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紧接着,巡查组核查了一家石基商砼场和多家废塑料加工厂,在被列入“散乱污”后,虽然主体设备已经全部拆除,无复产可能。但是,大量废料堆砌未清理。

当地环保部门向巡查组提出对于这些仅存在废料未清理的现象是否可以销号的问题,巡查组认为,这些问题的落实并不符合“两断三清”要求,即: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非但不能销号,反而要督促加快解决废料堆砌问题,防止出现二次污染。

记者跟随一组巡查组人员,一天内核查了十几个污染源的环境问题,大部分仍旧没有彻底整改到位,被巡查组销号的问题并不多。

巡查组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巡查无论是规模还是力度都是空前的,对于问题的整改要求更高更严格,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不予销号。

地方主动提前企业整改期限

在此次环保部巡查过程中,“散乱污”问题占需要核查问题的大多数,地方在解决相关问题上的力度也在不断加码,市一级也专门成立了督查组,由市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

实际上,“散乱污”一直是京津冀大气环境治理的重点和难点,今年3月底京津冀地区2+26个城市完成自查,拿出了56000家“小散乱污”企业清单,根据环保部要求,这些企业到今年的10月份将全部取缔关闭。

但是,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在“散乱污”问题的治理上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淘汰清理的时间表明显提前。以河南省为例,河南省要求,“散乱污”企业应当在国家要求的时间节点基础上提前约3个月全部整治到位。开封市提出按照下达的《关于开展集中清理取缔“小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在省提出的时间节点上进一步提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改取缔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

巡查组介绍,在“散乱污”问题的取缔方面,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措施有力,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大部分问题都正在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

一位地方环保局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对“散乱污”问题企业清理整改取缔不断加码,让地方政府承受了比较大的压力,现在基本上是发现这类问题,就要求立即停产并拆除,没有缓冲时间。(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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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督查每天发现逾200问题 河南个别散乱污企业仍在生产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平均每天发现的问题超过200个,在发现问题之后,如何保障问题尽快整改落实较为关键。

在23个督查组进驻“2+26”城市后,环保部派遣的巡查组也进一步跟进,督促、核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对于督查组而言,巡查组如何开展巡查工作,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如何,巡查过程中发现了哪些问题,下一步巡查工作将如何开展?为此,《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专访了环保部河南巡查组负责人,探寻答案。

平均每天督查发现逾200问题

NBD:相对于督查组而言,巡查组主要开展哪些工作?

巡查组负责人:今年环保部组织了5600人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督查主要是在检查现场发现环境问题,督查组一方面把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当地政府部门,一方面按日报送环保部环境监察局。

此前,环监局已在全国共抽调了10个人成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组,工作组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把28个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分析再逐级上报。

近期,督查组发现的环境问题的数量比较大,平均每天达200多个,这些问题一方面是突出的环境问题,另一方面是“散乱污”问题。其中,今年4月7日至30日,环保部一共向对应省环保厅、“2+26”个城市下发了3次督办通知,督办通知中主要筛选了一些环境问题比较严重的情况,比如涉嫌数据造假、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未配套环保设施等企业问题,并指明哪些区域的哪些企业存在什么环境问题,要求地方政府把整改情况反馈到环保部。此次巡查组是为了把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巡查,也包括地方政府在相应的立案、处罚等措施上是否做到位。

NBD:从环保部通报的督查情况看,“散乱污”问题比较突出,这一块是不是这次巡查的重点?

巡查组负责人:3次督办通知汇总了“2+26”个城市总共1390个问题,其中,由于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在山西、天津督察,为了避免工作重复,这两地的巡查工作暂缓。近期环保部已组织6个巡查组,对这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一巡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只有最终解决了才能达到效果。

其中,“散乱污”问题比较突出,督办通知中列出的“散乱污”问题由两块构成,一部分是前期各地向环保部提交的“散乱污”自查的名单,一部分是督查组发现的名单以外的“散乱污”问题。

对于“散乱污”问题,要求“两断三清”,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清理完毕,在这段时间内巡查组对这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查。

河南近40%督办问题仍未销号

NBD:从河南巡查的情况看,对于督办通知中的问题整改进度如何呢?

巡查组负责人:此次督办通知中列出的河南的环境问题一共198个,销号率超过60%,对于问题的整改,各地方政府都比较重视,特别是在“散乱污”方面,比如断水断电等需要其他部门来协同配合,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很高。

其中,还有近40%问题没有被销号,在重点问题中主要是一部分企业环保设施不完善或没有配套设施等,虽然已经在整改,但是,购买设备、调试等均需要一定的时间。“散乱污”问题方面没有销号的原因是要求比较高,根据规定需要“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两断”很多地方都做到了,但是“三清”比较难做,在一些厂区还存在一些产品或生产的半成品待处理。

“散乱污”企业比较多,我们怕其会死灰复燃,所以不能给它们销号。没有被销号的,我们接下来会增加对它的巡查频次,已经销号的,接下来巡查组就不再去,更多地依靠地方日常的监管工作。

未被销号问题将纳入下轮巡查

NBD:从此次巡查中发现了什么问题呢?下一步将会加强哪方面的工作?

巡查组负责人:按照近40%没有销号的比例来算,河南大概有70多个问题没有销号,但是,绝大部分都是在积极整改。

目前,只发现3家企业进展缓慢,1家企业未整改,还有1家企业属于“散乱污”问题,应该取缔,但是,仍在生产。具体情况是:3家进展缓慢企业的表现是,一些小的环境问题已整改,但是,大的问题还没有整改;1家企业已经停产,但是,相关问题并没有整改,企业认为对应的环保设施无须上马,但是现场监测异味未达环保要求,如果他们要继续生产肯定要完善环保设施;1家应该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是一个洁净煤加工中心,巡查组在现场核查时,备注上写的涉及民生,涉及民生问题在执法过程中不能“一刀切”。但是,从表象来看这种行为是比较恶劣的,本来应该停产取缔,不仅没有取缔还没有停产。

在完成此次巡查后,接下来肯定还会开展第4次巡查,其巡查的主要对象将是第4批督查或第5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前3批没有销号的问题,以此类推进行循环,一直到问题销号为止,以确保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同时,下一步我们会把巡查组核查的情况汇总后,与地方企业报送的整改情况进行对比,如果地方报送的情况和核查情况有明显的逻辑矛盾的话,说明地方政府有造假或隐瞒整改问题的情况,将报送环保部。(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李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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