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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吉宁:24省份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2017-03-10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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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环保部长:将环保督察上升至法制层面

3月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发布会现场,各路记者热情高涨,纷纷举手要求提问。

作为一个多次跟随环保部督查组奔赴地方进行环保督查的记者,心里最想问的当然是环保督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因此,当记者获得宝贵的提问机会时,就提出如何解决“一些地方,(中央环保)督察组前脚刚走,违法企业马上死灰复燃”的问题。

对此,陈吉宁强调,将采取四个方面措施,逐步解决这个问题:不折不扣地完成督察任务,继续推进地方地市级的环保督察工作,建立完善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督察能力建设。

此外,对于此前社会普遍担忧的环保督察会不会成为“运动式”执法的问题,陈吉宁给出了明确答案:正在研究制定是否要形成一个《环境保护督察条例》,把它上升到法制层面,把它制度化。

中央和省级两级环保督察大格局初步形成

陈吉宁说:“中央环保督察是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安排。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试点,也完成了两批督察,第二批已经基本结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5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提出“要把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作为先期督察对象”。经过6个月的准备,2016年,中国正式进入了“中央环保督察元年”。

2016年1月,中央环保督察试点启动,首站进驻河北省,在为期一个月的督察过程中,督察组发现了大量问题,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河北省对487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

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陆续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省区。通过这次督察,共约谈2176人,问责3287人。2016年底,中央环保督察组进一步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省(市)实施督察进驻。

“从已经开展督察的16个省份情况来看,效果还是非常明显的。”陈吉宁表示,通过督察,提升了地方党委政府的环保责任,强化了地方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各级省委省政府和部门对这次督察深受触动,有的领导讲,这次督察是一场触动灵魂的督察。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受到了警醒,强化了环保责任的落实;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环境问题;推动地方建立环保的长效机制。

不过,每次中央环保督察完成后,在通报问题、严肃问责时,业内除了欣喜外更有一些担忧。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很多业内专家担心,中央环保督察只是“运动式”执法检查,难以对地方政府形成真正的压力,对于改善环境质量效果有限。

对此,陈吉宁强调,在中央督察效应带动下,目前全国21个省份出台了有关环境保护职责分工的文件,把各部门的环保责任明确了,24个省份出台了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方案,24个省份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其余省份也在制定和征求意见之中。这些文件的出台,压实了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环保责任,中央和省级两级环保督察的大格局已经初步形成。

已建国家环保督察办公室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环境治理,尤其是大气环境治理的重点地区,中央环保督察组已完成对北京、河北、河南的督察工作。不过,记者注意到,环保督察发现问题并要求地方整改后,一些地区的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违法排污问题依旧严重。

以河北为例,2016年底至今,《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已多次跟随环保督查组对河北部分地区进行环保督查,但每次督查过程中仍会发现不少企业违法排污的问题。

比如,一些地区“小散乱污”企业问题依然突出,部分企业的超标排放问题时有发生,个别小企业或小锅炉甚至在毫无烟气处理设施的情况下,进行烟气直排等。

长期以来,如何破解企业违法排放屡禁不止的难题萦绕在记者心头。

“中央环保督察让公众充满期待,但媒体发现在一些地方督察组前脚刚走,一些地方的污染企业马上就死灰复燃,继续肆意违法排污,气焰嚣张。请问陈部长您有没有发现这个情况,对这个问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在获得提问机会后,记者毫不犹豫如此问道。

陈吉宁表示,下一步,将采取四个方面措施,逐步解决这个问题。

一、不折不扣地完成督察任务。今年要完成其余省份的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还要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地方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回头看”。逐步构建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主体,地市环保督政为基础,专项督查和“回头看”为辅的全方位系统化的督察工作体系。

二、继续推进地方地市级的环保督察工作。地市级主要解决目前县区一级的环保责任问题,这是目前工作的难点和弱点。通过两级督察体制的形成,推动形成上下同欲、同向发力、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完善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作为一个改革方案,环保部在国务院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正在研究制定是否要形成一个《环境保护督察条例》,把其上升到法制层面,把它制度化。

四、加强督察能力建设。在中编办的大力支持下,现在已经建立了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中央督察组和将来所有的督政任务都由督察办公室来承担,来统筹。也要把相应的环保部内部的一些人力调动到这方面来,推动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项环境保护要求。(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 李彪 全国两会现场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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