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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输配电价改革扩大至12个省份

2016-03-29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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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电价改革试点扩大至12个省份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今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施子海介绍说,参加第一批改革的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到55.6亿元。今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了12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

据了解,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电力价格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推进市场化。输配电价改革就是“管住中间”的关键改革措施,目的是转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打破电网在“买电”和“卖电”两头的“双重垄断”,为电力价格市场化奠定基础。

施子海表示,在深圳、蒙西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发改委决定在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能源局指导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成本调查和监审机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组成了5个联合监审工作组,交叉开展对试点省(区)电网公司的成本监审。根据成本监审的结果,并综合考虑第一个监管周期的投资增长、电量增长因素,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复了五省(区)电网企业第一个监管周期(2016-2018年)的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由相关省(区)价格主管部门对外公布。参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到55.6亿元。今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了12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来源:人民网北京3月29日电 孙阳)

→国家发改委就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文字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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