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联钢 >> 热点推荐 >> 正文

发改委关于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紧急检查的通知(全文)

2015-09-16 05:36
0

【昨日要闻回顾】

新闻辑要 习近平:坚持以扩大开放促进深化改革

李克强总理在达沃斯论坛回答过哪些“犀利问题”?

中企抄底澳矿会否套牢?

钢铁市场低迷催生并购遐想

听钢贸商侃国内外钢市

人民币新增贷仍可能上升

大摩:油价将跌至35美元

中国五矿集团向民营企业输送利益、投资并购损失巨大等问题突出

发改委八大举措促投资稳增长 八大创新改革试验区将试点 发布会

国企改革配套文件陆续发布 发改委新批项目9月总投资逼近3000亿

央行逆回购500亿 8月财政支出同比增25.9% 全社会用电同比增1.9%

日照钢铁精品基地1号高炉开工在即 临沂谋转型 促不锈钢产业发展

大宗商品下跌 墨西哥华企“朋友圈”散伙 “两拓”看好中国市场

巴西对华加硼厚钢板征反倾销税 菲律宾或取消方坯最惠国进口税

8月金融机构外汇占款骤降超7000亿元 再创历史最大单月降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紧急检查的通知

发改电[2015]551号

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新疆、云南省(区、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第103次常务会议要求,按照我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963号)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切实减轻外贸企业负担,经研究,决定在部分省(区、市)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紧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此次紧急检查的对象是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行政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进出口管理电子平台,以及港口码头、船公司、船务代理、货运代理等直接涉及进出口环节的经营主体。检查范围包括政府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各项收费。重点关注电子口岸、通关过程中第三方服务机构、中介机构利用电子政务平台的收费行为。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并收费的;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的;

(三)利用行政权力、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四)停征、免征、减半征收、降低标准等优惠收费政策落实执行情况;

(五)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

(六)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

(七)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三、检查工作要求

检查及处理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15年10月31日前结束,检查工作由我委部署,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采取下查一级、交叉检查等方式。

/wz/uploaded/steel/2015/09/16/0804231.jpg

(一)抓紧部署,立即开展检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部署落实,组织收费检查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立即着手开始进点检查工作。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领域。此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已经掌握的线索,以及通过12358价格举报平台、网络搜索等多途径,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收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三)加快处理,曝光典型案例。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快处理节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检查及时处理”。对于检查发现的违规收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达到以点带面的规范效果。

请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每周五沟通汇报检查处理情况,并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检查报告(包括检查单位数量、经济制裁金额、查处的主要问题等),以及检查统计表报送我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联系人:吴晓燕010-68502326

张炜010-68502961(传真)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最新消息 财经大事 新闻解读 行业动态

市场研究、分析、预测

  宏观政策 热点关注 走进市场 铁矿石 钢材 行情快递 独家观点

  中国联合钢铁网数据终端

相关信息
关闭

欢迎关注

中联钢联合钢铁网

微信公众号

关于我们 | 网络推广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 | 会员中心 | 求贤纳才 | 中联钢动态 | 网站地图
© 2002-2024 Custeel.com.中联钢
版权声明 免责条款 总机:010-57930611 客服:010-57930529 传真:010-82350291
  京ICP证150882号  京ICP备1503568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