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联钢 >> 热点推荐 >> 正文

10月起税收优惠覆盖所有小微企业 年应纳税所得额扩大到30万内

2015-08-20 06:32
0

【昨日要闻回顾】

新闻辑要 中国央行再次释放流动性

国务院部署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失控的“炸药包”:瑞海公司调查

天津港大宗商品作业已恢复运作

前7月国企利润总额同比下降2.3%

京津冀一体化将联通27条城际铁路

七省区市万余排污单位停产限产

上海民营企业中崇集团将斥资20亿入股山东钢铁集团日照公司

前7月我国在“一带一路”新签合同494.4亿美元 商务部发布会实录

走进钢市:陕西涨势趋缓 经营仍要“稳” 辽宁支撑小涨因素具备

国际大银行不惧人民币波动 国内螺纹钢价格或呈“上下两难”局面

钢贸商能否搭上“智能物流”这趟快车 商务部:上周钢价下降0.1%

废钢市场震荡上行 2014年14家中外钢铁上市公司运营能力类群划分

前7月煤进口减33% 价格优势不再 云南制定“矿十条”维护矿产秩序


 

10月起税收优惠覆盖几乎所有小微企业

国务院再向千万户小微企业派发税收优惠红包。

8月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

另外,会议提出,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国税总局确定的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指标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此次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直接扩大到30万元,相当于几乎所有小型微利企业都享受这一所得税政策。而且对小微企业等免征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期限延长至2017年底,这能看出政府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力度非常大。

上述会议指出,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渠道、发展的生力军。继续实施定向调控,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大发力,可以为创业创新减负,让今天的“小微企”赢得发展的大未来。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梳理发现,近些年,国务院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提至10万元,后再提至20万元,而此次则直接提至30万元。在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方面,也由月销售额2万元提至3万元。

除了降税外,国务院也大力降低小微企业费用负担。比如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降税政策已经开始让不少小微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根据国税总局数据,2015年上半年,全国共有239万户纳税人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税86.54亿元;2700多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了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减税399.77亿元,两项合计减税486.31亿元,有力扶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张斌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在经济下行形势下,小微企业税费负担较重,生存艰难。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小微企业受益显著、受惠面广的政策,政府可以长期实施,作为常态化政策,可以不设政策实施期限。另外,政府应继续推行普遍性降费和结构性减税,减轻企业负担。

为确保国务院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税务总局今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今年税务部门“一号督查”事项和绩效考评事项,并将专门备案改为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自动履行备案手续,让小微企业办税更快捷。(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陈益刊 徐莲 常潇斐)


最新消息 财经大事 新闻解读 行业动态

市场研究、分析、预测

  宏观政策 热点关注 走进市场 铁矿石 钢材 行情快递 独家观点

  中国联合钢铁网数据终端

相关信息
关闭

欢迎关注

中联钢联合钢铁网

微信公众号

关于我们 | 网络推广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 | 会员中心 | 求贤纳才 | 中联钢动态 | 网站地图
© 2002-2024 Custeel.com.中联钢
版权声明 免责条款 总机:010-57930611 客服:010-57930529 传真:010-82350291
  京ICP证150882号  京ICP备1503568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