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联钢 >> 国内财经 >> 正文

财政部通知:不再规定冶金矿山维简费标准

2015-05-05 06:16
0

【昨日要闻回顾】

新闻辑要 中央“八大政策”加码稳增长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系列解读

新一轮降息窗口临近

大中型钢企遭银行抽贷650亿

4月汇丰中国制造业PMI终值48.9

普京总统批准通过东线对华供气

国内矿山生存艰难

中钢协会员企业半数亏损 亏损额达103.55亿

谁会离开央企?

唐复平不再担任鞍钢集团总经理 姚林兼任

马云:聪明的人都先离开阿里了 相信明天 结果剩下的成了富翁

国家统计局: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价格变动情况(4月21-30日)

国际煤炭价格大幅下跌逾40% 有消息称:高盛集团挥泪亏本卖矿

“五一”期间全国多地楼市呈现火热成交 一线城市普涨超过10%

中国中铁二院中标俄首条高铁项目设计 设计最高时速达400公里

巴菲特称:中国经济是个奇迹 但市场的投机力量可能比美国要大

《人民日报》刊文罕见提示牛市风险:别对监管部门喊话不以为然

外媒:中国股市无视经济基本面 如果继续上涨 政府或出手降温


 

关于不再规定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

财办资[201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有关企业:

为更好地发挥冶金矿山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财政部不再规定冶金矿山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冶金矿山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主确定是否提取维简费及提取的标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关于提高冶金矿山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标准的通知》(财企〔2004〕324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2015年4月27日


最新消息 财经大事 新闻解读 行业动态

中联钢市场研究、分析、预测

  宏观政策 热点关注 走进市场 铁矿石 钢材 行情快递 独家观点

 

相关信息
关闭

欢迎关注

中联钢联合钢铁网

微信公众号

关于我们 | 网络推广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 | 会员中心 | 求贤纳才 | 中联钢动态 | 网站地图
© 2002-2024 Custeel.com.中联钢
版权声明 免责条款 总机:010-57930611 客服:010-57930529 传真:010-82350291
  京ICP证150882号  京ICP备1503568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