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联钢 >> 热点推荐 >> 正文

发改委:特许经营项目贷款最长期限可达30年

2015-05-05 11:32
0

【昨日要闻回顾】

新闻辑要 中央“八大政策”加码稳增长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系列解读

新一轮降息窗口临近

大中型钢企遭银行抽贷650亿

4月汇丰中国制造业PMI终值48.9

普京总统批准通过东线对华供气

国内矿山生存艰难

中钢协会员企业半数亏损 亏损额达103.55亿

谁会离开央企?

唐复平不再担任鞍钢集团总经理 姚林兼任

马云:聪明的人都先离开阿里了 相信明天 结果剩下的成了富翁

国家统计局: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价格变动情况(4月21-30日)

国际煤炭价格大幅下跌逾40% 有消息称:高盛集团挥泪亏本卖矿

“五一”期间全国多地楼市呈现火热成交 一线城市普涨超过10%

中国中铁二院中标俄首条高铁项目设计 设计最高时速达400公里

巴菲特称:中国经济是个奇迹 但市场的投机力量可能比美国要大

《人民日报》刊文罕见提示牛市风险:别对监管部门喊话不以为然

外媒:中国股市无视经济基本面 如果继续上涨 政府或出手降温


发改委:特许经营项目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国家发改委今日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称,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可给予对特许经营项目差异化信贷支持,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李朴民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确定适用领域。《办法》明确规定,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二是明确适用范围。《办法》规定,境内外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通过公开竞争,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三是健全政策措施。《办法》强调,要完善特许经营价格或收费机制,政府可根据协议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并简化规划选址、用地、项目核准等手续;四是强化融资支持。《办法》提出,允许对特许经营项目开展预期收益质押贷款,鼓励以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入股提供项目资本金,支持项目公司成立私募基金,发行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拓宽融资渠道。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可给予差异化信贷支持,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五是严格履约监督。《办法》明确,要严格合同履行,实施联合惩戒,以保障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吸引和扩大社会有效投资。

李朴民强调,《办法》的发布是引导规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障民间资本投资权益,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对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并适时对地方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督促和监督检查。”(来源: 中国证券网)

→发改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发布会/实录


最新消息 财经大事 新闻解读 行业动态

中联钢市场研究、分析、预测

  宏观政策 热点关注 走进市场 铁矿石 钢材 行情快递 独家观点

 

相关信息
关闭

欢迎关注

中联钢联合钢铁网

微信公众号

关于我们 | 网络推广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 | 会员中心 | 求贤纳才 | 中联钢动态 | 网站地图
© 2002-2024 Custeel.com.中联钢
版权声明 免责条款 总机:010-57930611 客服:010-57930529 传真:010-82350291
  京ICP证150882号  京ICP备1503568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