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联钢 >> 政策法规 >> 正文

超85%应纳税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2014-04-24 06:04
0

【昨日要闻回顾】

今日新闻辑要 中钢协:分析行业经营困难原因 看到诸多积极方面

工信部:五措施应对钢铁业困难 严控新增产能 后钢铁时代的唐山

调研报告称:治霾不能成数字游戏 河北压钢须压产量而非压产能

钢企资金链承压 预缴近百亿税费 有钢企老板说:“他们天天催”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推80个示范项目向社会资本开放

中国4月汇丰制造业PMI预览值48.3 15家钢构企业试点房屋建筑承包

3月全球粗钢产量同比增2.7% 青海地区废钢材翻新后流入建筑市场

经济统计收权“挤水分” 一季度国内1/3省级GDP增速低于全国数据

铁矿石涨逾1% 一季度港口内贸增速放缓 二季度全面降准可能性低

云南拟两年关400对小煤矿 国内油价周四或上调 曹妃甸重新定位

韩国浦项钢铁公司CEO权五俊表示:未来3年浦项将是艰难的

日本欲向世界贸易组织申诉印尼禁矿出口违规 中国暂无意跟随


 

超85%应纳税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记者2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国务院出台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后,应纳税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面,将由原来的26%提高到85%以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4月初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减半征税企业所得税范围,将减半应纳税所得额标准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介绍,为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税务总局已正式下发公告,明确小微企业享受优惠不再审批,同时明确以前不列入税收优惠范围的核定征税的小微企业这次也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这些年不断密集出台,包括统一并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至2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以前的6%和4%统一降至目前的3%;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中,有230万户小规模纳税人,由以前缴纳5%的营业税,改为缴纳3%的增值税,税负降低40%等等。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给小微企业加大税收优惠,可以营造更为公平的经营环境,提振小微企业发展信心,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实现就业增长,稳定经济增长助力。(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 记者 何雨欣、侯雪静)


 最新消息 财经大事 新闻解读 行业动态

2014年“两会”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十八大 十八届三中全会 城镇化

  大数据 海鑫迷局 贸易商看市 钢市 矿市 煤市 雾霾 热钱上海自贸区 达沃斯论坛 

利率放开 进口铁矿石资质 铁矿石期货

中国钢铁产能之辩 环保压产及转型升级

钢贸 投资 政策 房地产 地方债 中联钢分析 独家观点

相关信息
关闭

欢迎关注

中联钢联合钢铁网

微信公众号

关于我们 | 网络推广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 | 会员中心 | 求贤纳才 | 中联钢动态 | 网站地图
© 2002-2024 Custeel.com.中联钢
版权声明 免责条款 总机:010-57930611 客服:010-57930529 传真:010-82350291
  京ICP证150882号  京ICP备1503568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