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联钢 >> 精品文章最新资讯 >> 正文

煤炭矿业审批权有望下放

2014-02-19 06:39
0

【昨日要闻回顾】

今日新闻辑要 李克强:注重利用增量带动理顺利益关系 “两会”新看点

沪钢贸黑洞 银行或买单 杭萧钢构“余震” 商务部否认外贸数据造假

必和必拓担心中国政策收紧 淡水河谷大船入华停靠新规不同解读

2013年工业通信业情况发布会实录 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中钢协:钢铁企业和钢贸企业资金紧张 后期钢价将呈低位波动运行走势

工信部:今年工业增加值增长目标9.5% 政府降房价决心或打折扣

央行重启正回购 资金驱动大宗商品反弹 铁路货运提价“冲击波”

1月外商直接投资同比增16.11% 水污染防治总投资2万亿 市场巨大

2月上旬粗钢日产旬环比增5.2% 内蒙古贵州欲从价计征煤炭资源税

中企跨国并购成功率约40% 港口库存铁矿石续涨 重钢预亏25亿

山东化解过剩产能新政 中企非洲金矿并购 贵金属飙升 白银涨停


 

煤炭矿业审批权有望下放

日前,国务院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8个子项。其中,由国土部审批的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省煤炭矿业权审批项目备案核准被取消,国务院一并取消国土部对矿业权投放计划审批。

这意味着,进入试点盘子的省份将获得更大的管理权限,煤炭矿业权管理有望由部省两级审批变为省一级审批。

不过,一个约束条件是,国务院需按照法定程序修订《矿产资源管理法》。现行法律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

2010年10月,国土部发文在黑龙江、贵州、陕西3省试点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试行有计划的投放煤炭矿业权制度。上述三地煤炭矿业权登记由国土部下放至省级国土资源厅。

不限于此,由国土部进行的储量评审、储量登记、矿业权评估、矿业权价款处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等审批(备案)要件也由地方国土资源厅审批。

按照国土部要求,试点省根据本地资源和供需形势,编制本地煤炭矿业权投放计划,并于每年9月底前上报国土部批准。投放计划获批后,省国土资源厅按照计划分类实施。在此次国务院简政放权后,矿业权投放计划审批被取消,地方对矿业权的管理将更灵活。

此外,试点省份还需要向国土部提交新设探矿权采矿权项目的批准文件、项目基本情况报告等资料,报国土部备案。

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佑国认为,矿业权的审批权下放将会减少煤炭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可以快速的推动煤炭产业的发展。

但是,一位内蒙古煤炭行业管理官员对审批制度改革并不乐观,认为政策执行和落地仍然有距离。他同时承认,审批权下放有利各产煤省份灵活调整煤炭产业规模,合理规划煤炭产业布局,更重要的是,可以减少矿业权审批带来的腐败。

现阶段,煤炭矿业权审批改革的福利仅限于试点省可以享受。在国土部行政审批的名录中,保留对矿业权设置方案审批或备案核准。其他地区煤炭探矿权采矿权一律实行部、省两级审批,审批权限按《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其中,煤炭勘查区块面积大于30平方公里(含)的勘查项目,由国土部颁发勘查许可证,其余授权省级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煤井田储量1亿吨(含)以上、焦煤井田储量5000(含)以上的,由国土部颁发采矿许可证,其余授权省级国土资源部门颁发。(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最新消息 财经大事 新闻解读 行业动态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十八届三中全会 两会 十八大 城镇化

上海自贸区 达沃斯论坛 利率放开 进口铁矿石资质 铁矿石期货

贸易商看市 钢市 矿市 煤市 雾霾 热钱

  中国钢铁产能之辩

中钢协理事会 钢贸 投资 政策 房地产 地方债 中联钢分析 独家观点

相关信息
关闭

欢迎关注

中联钢联合钢铁网

微信公众号

关于我们 | 网络推广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 | 会员中心 | 求贤纳才 | 中联钢动态 | 网站地图
© 2002-2024 Custeel.com.中联钢
版权声明 免责条款 总机:010-57930611 客服:010-57930529 传真:010-82350291
  京ICP证150882号  京ICP备1503568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