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要闻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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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31省份签治气军令状 河北已问责200名干部
■ 截至2013年底,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共直查和派人督办环境保护案件40起,已结案39起,共行政问责处理201人,其中,纪律处分154人,其他方式问责47人;县处级干部25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76人
■ 国务院将颁布考核办法,每年对各省(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任务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环境保护部将会同组织部门、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 有分析指出,河北省率先加强环保行政问责处理,从全国范围看很有示范意义
■ 对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区、市),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落后产能淘汰等各项工作的量化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年度
2014年伊始,大气污染防治的督促工作开始加强。
昨日(1月7日),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这位负责人表示,各省(区、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责任书的核心内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内的10个省及重庆市重点考核PM2.5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确定了下降25%的目标。同时,国务院将颁布考核办法,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环保部将会同组织部门、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另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截至2013年底,河北省已查办环境污染违纪案件40起,201名干部受到行政问责处理,其中有25名县处级干部。
仅3省份未定改善目标
除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外,山西、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确定了下降20%的目标,广东、重庆确定了下降15%的目标,内蒙古确定了下降10%的目标。
同时,其他20个省(区、市)重点考核PM10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并根据各地环境质量状况,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划分为五档:PM10年均浓度远低于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省份要求其持续改善,PM10年均浓度接近二级标准或超标的省份,根据超标程度,要求其分别下降5%、10%、12%、15%。
值得注意的是,从环保部公布的“各省(市、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来看,仅海南、西藏、云南三个地区是要求“持续改善”,未限定具体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这位负责人指出,除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外,目标责任书还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主要任务措施。对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区、市),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煤炭削减、落后产能淘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锅炉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治理、扬尘治理、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量化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年度;对于其他省(区、市),提出了任务措施的原则性要求。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和年度计划,分解落实任务,细化到年度。
他还表示,为保障目标如期实现,国务院将颁布考核办法,每年对各省(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任务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环境保护部将会同组织部门、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目前,全国已有十几个省份陆续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具体防治措施,将任务逐一落实到市、县和有关部门,并与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问责机制全面推行
近年来各地关于环保行政问责的机制正在逐步完善。
2014年1月6日,河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教育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据介绍,截至2013年底,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共直查和派人督办环境保护案件40起,已结案39起,共行政问责处理201人,其中,纪律处分154人,其他方式问责47人;县处级干部25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76人。会上通报了10起环境保护违纪案件的查处和问责情况。
对于河北省此次涉及200多名干部的行政问责处理,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王凤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环保问责应该是全面的问责,加强干部环保问责是一个重要的方向。”
随着环境问题日益被关注,在环保的行政执法层面上,也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各地相继出台了环境保护行政问责的规定、办法,建立了严格的环境保护行政问责制度。但是,像河北省多达200名干部的行政问责处理,并不多见。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一方面表明河北省对环保行政问责动真格,另一方面是河北省的环保任务比较艰巨,压力很大,要力保2017年环保指标的完成,各种手段要并用。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具体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
有分析指出,未来5年空气污染防治最大的任务落在京津冀,从区域污染物的排放来看,京津冀能否完成既定目标的关键在于河北省。河北省率先加强环保行政问责处理,从全国范围看很有示范意义。(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 李彪 发自北京)
环保部与各省签控霾军令状: 未达标将约谈负责人
■ 环保部官员介绍,在环保系统内,签责任书这种形式非常严格,此前只在四种约束性污染物减排领域采用过,可见国家这次真的要“有所作为”
北京、天津、河北确定了PM2.5年均浓度下降25%的目标,山西、山东、上海、江苏、浙江下降20%。
1月7日,环保部发布通报,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环保部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环保部表示,各省(区、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目标责任书的核心内容,目标责任书还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主要任务措施。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和年度计划,分解落实任务,细化到年度。
“之所以选择目标责任书这种形式,是因为中央想强化对地方空气质量的责任考核。”环保部的一位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在环保系统内,签责任书这种形式非常严格,此前只在四种约束性污染物减排领域采用过,可见国家这次真的要“有所作为”。
全国各地控霾任务明晰
根据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
环保部的通报显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内的10个省及重庆市重点考核PM2.5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确定了下降25%的目标,山西、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确定了下降20%的目标,广东、重庆确定了下降15%的目标,内蒙古确定了下降10%的目标。
“对比通报和《计划》不难发现,不在三大区域的重庆也将重点考察PM2.5,这一点在《计划》中原本是没有的。”中国环科院副院长柴发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可能国家考虑到重庆是直辖市,既然另外三个直辖市都是重点考察PM2.5,那么重庆也不应居于人后。
同时,其他20个省(区、市)重点考核PM10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并根据各地环境质量状况,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划分为五档:PM10年均浓度远低于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省份要求其持续改善,PM10年均浓度接近二级标准或超标的省份,根据超标程度,做出不同的要求。
具体而言,河南、陕西、青海、新疆下降15%;甘肃、湖北下降12%;四川、辽宁、吉林、湖南、安徽、宁夏下降10%;广西、福建、江西、贵州、黑龙江下降5%;海南、西藏、云南没做出下降的要求,只是要求其持续改善。
“这种考虑到不同省份的特点,对之进行分类,并对不同类型的省份提出不同的要求,从形式上借鉴了全国节能目标的分解方式。”一位地方环保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根据环保部介绍,目前,全国已有十几个省份陆续出台实施方案,并与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例如,湖南省已经出台了《湖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湖南省人民政府与14个市州人民政府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具体而言,到2017年,长沙、株洲、湘潭、娄底、永州可PM10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0%左右;岳阳、常德、吉首下降15%;郴州、衡阳、益阳、邵阳、怀化、张家界等市下降10%。
未过考核将被约谈
除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外,目标责任书还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主要任务措施。
对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区、市),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煤炭削减、落后产能淘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锅炉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治理、扬尘治理、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量化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年度;对于其他省(区、市),提出了任务措施的原则性要求。
“尽管国家只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区、市)做了详细的要求,但其余地方也会高度重视目标能否实现,因为现在从上到下都十分重视雾霾的解决。”前述地方环保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从任务分解来看,北京做得特别细,值得其他地方借鉴学习。
环保部表示,国务院将颁布考核办法,每年对各省(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任务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计划》已经明确提出,将重点区域的细颗粒物指标、非重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这是对“十二五”规划的一大突破,在“十二五”规划既有的约束性指标上增加了新的约束性指标,表明国家会像节能减排一样高度重视空气质量的改善。”前述环保部官员表示。
根据国家的要求,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环保部将会同组织部门、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考虑到我们面临的雾霾治理形势十分严峻,我建议各地在完成国家要求的任务基础上,应积极努力实现更好的治霾目标,这样空气质量的改善才能满足人们的预期。”柴发合表示。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毅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在各地努力之外,环保部也应该考虑设置一个专门的负责区域大气污染的派出机构,具体如何操作可以进一步设计。但从我们现在面临的环境形势来看,仅有“名义”上的污染区域联动机制还不够。(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王尔德 刘一鸣)
→专题:治污染、压产能、调结构、促转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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