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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皮书:中方在印投资面临诸多潜在风险

2016-07-13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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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

缺乏政治互信、投资限制颇多、寻租现象比比皆是……最新研究报告认为,中方在印投资面临诸多潜在风险,中国企业在做出投资时应注意规避。

7月12日,云南财经大学印度洋地区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南亚研究》编辑部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印度洋地区蓝皮书:印度洋地区发展报告(2016)》。

蓝皮书介绍,2014年9月习近平主席访印和2015年5月印度总理莫迪访华,中方承诺对印投资,印方承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并给予中方更多投资优惠条件。

为了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印度政府已经制定了一项有利于投资者的政策,即在多数部门领域,允许外商直接投资自动路径的投资上限为100%。在一些鼓励投资的行业(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具有出口潜力的项目、能大量雇用劳动力的项目等),印度政府给予投资者相应关税和税收的优惠政策。

经济特区也针对印度国内和国外的投资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公司成立后前5年100%免征出口收益所得税,之后5年免除50%的出口收益所得税以及50%再投资后的出口收益所得税;对不超过5亿美元的外部商业借款不设限;免除中央营业税、替代最小赋税和服务税。

“但是,中方在印度仍然存在各种潜在的投资风险。”蓝皮书称,这些投资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由于中印两国缺乏政治互信,印度对来自中国的投资限制颇多。《2000年外汇管理(在印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或其他商业机构)规则》第四条规定,巴基斯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阿富汗、伊朗、中国六国居民如在印设立任何商业机构,必须首先获得印度储备银行预先许可。如签证问题,很多国家公民受限无法申请印度长期签证和工作签证,签证延期也必须返回本国办理,严重阻碍了对印度的投资。

印度国内官员腐败寻租现象比比皆是,腐败和行政效率低下被公认为印度政府的两大痼疾。外国公司在印度申请注册公司或申请项目审批,常常是半年多没有回音。印度法律体系虽较完善,但执行情况不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投资或合作争端非常烦琐,许多纠纷长期悬而未决。

印度国内各种法律名目繁多,对外商投资有诸多限制。2013年印度新土地法案规定,征地方必须向农村、城市地区的土地所有者分别支付最高达土地市价4倍、2倍的价格,且当公私合营项目、私营企业进行征地时,必须事先分别取得70%和80%的土地所有者的同意。与其他国家相比,印度的劳动法规规定严格、内容复杂,《1947年产业争议法》要求雇用100名员工以上的企业在裁员或停业之前必须获得政府批准。印度针对外商投资的税种繁多,税率波动较大。

除了以上投资风险之外,印度基础设施落后,铁路、公路、机场和港口等领域基础设施严重不足且效率低下。与此同时,印度能源也严重短缺,尤其是石油和电力。蓝皮书称,这些因素大大增加了外国投资的成本,中国企业在做出投资时应规避此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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