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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谁说了算

2016-05-24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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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徐豪 | 北京报道

5月12日,欧洲议会全体会议通过一项非立法性决议。751名议员中,共有546名反对中国自动获得世界贸易组织下的市场经济地位。决议还呼吁欧盟对中国采取反倾销措施。

对此,外交部长王毅5月16日表示,这项决议不具有任何建设性,中方不希望有人继续戴着有色眼镜,更不愿看到有人要开历史倒车,“中方的要求明确、简单而又合理,那就是5个字:请遵守承诺”。

目前,中国已经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与此同时,中国和欧盟之间的经贸合作也在不断深化,中国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中欧之间的日贸易额超过10亿欧元。在此背景之下,欧洲议会为何突然泼出这样一盆冷水?

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谁说了算?

“欧盟提出的评判市场经济地位的标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公认的,实际上也不存在一个‘标准’。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则中,对此并没有明文表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员桑百川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作为WTO的前身,成立于1947年的关税和贸易总协定中的第6条补充规定中提到一种情形:“全部或是实质上全部由国家垄断贸易并由国家规定国内价格的国家”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一般认为,这个表述对一个成员国是否认定另外一个成员国为“市场经济”有约束性作用。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基本决定因素是该国的国内政治和法律机制。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目前全球已经有80多个经济体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其中包括新西兰、澳大利亚、瑞士等发达国家。而除欧盟外,还有美国、日本和加拿大等国尚未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欧盟法律规定,是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相关决定应先由欧盟委员会提出意见,经由欧洲议会和代表各成员国意见的欧盟理事会通过,才能最终形成正式立场。作为欧盟贸易政策的主要制定和实施机构,欧盟委员会的意见至关重要,该机构预计将在今年下半年提出关于是否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正式意见。

据新华社报道,知情人士透露,欧盟委员会此前曾倾向于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欧洲议会投票虽无约束力,但向欧盟委员会发出了警告信号,如果后者提交的议案无法令欧洲议会满意,政策的制定过程将遭遇“红灯”。

桑百川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假如欧盟反对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这实际上就是一种“违约行为”。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应于2016年12月11日终止对华反倾销的“替代国”做法。“这是世贸组织所有成员都应遵守的国际条约义务,欧盟作为世贸组织成员,有履行《议定书》第15条的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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