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联钢 >> 精品文章最新资讯 >> 正文

外媒:境外机构账户融资及债券回购交易已被暂停

2015-11-19 08:32
0

 

新浪财经讯 11月18日上午消息,据路透社报道,多位消息人士透露,境外人民币(6.3779, -0.0055, -0.09%)清算行和参加行通过中国境内银行间融资渠道日前已悄然被收窄,不少清算行及参加行已被暂停人民币账户融资及参与债券回购交易。

路透援引消息人士称,央行[微博]此举意在限制资金调出境外使用,以稳定离岸人民币汇率。

市场人士并表示,成功参与银行间债券回购的境外银行较少,暂停债券回购规定对市场影响不大;而暂停账户融资则对离岸人民币市场影响较大,离岸人民币短期资金利率日前已开始飙升。

“我们上周五已收到央行窗口指导,目前已暂停我行与内地银行间的人民币账户融资及债券回购交易,”一家中资境外清算行人士称,监管层意图是限制近期跨境套利和人民币汇率投机交易、限制CNH套息头寸,提高空头的成本。

路透已就此联络中国央行,但暂未获其立即置评。

“不少境外清算行、参加行原先的账户融资、债券回购这类可以从境内拆出资金的业务近期都被暂停了,至于恢复,估计要到人民币纳入SDR之后了吧。”新加坡一家银行人士称。

另有一家外资银行香港人士表示,已听闻几家境外清算行和参加行已被暂停上述业务,但目前该行与境内代理银行进行的账户融资仍可继续融资,但需交100%的保证金。

中国央行今年6月初公布,已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和参加行,可开展债券回购交易,其中正回购的融资余额不高于所持债券余额的100%,且回购资金可调出境外使用。

2013年中国央行发布的“168号文”规定,境内代理银行对境外参加银行的人民币账户融资期限延长至一年,账户融资比例不得超过该境内代理银行人民币各项存款上年末余额的3%。

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是指在已建立境外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境外地区(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开展人民币清算业务的机构;境外参加银行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商业银行。(完)

相关信息
热点排行
热点追踪
数据中心
中联钢视点
刊物下载
关闭

欢迎关注

中联钢联合钢铁网

微信公众号

关于我们 | 网络推广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 | 会员中心 | 求贤纳才 | 中联钢动态 | 网站地图
© 2002-2024 Custeel.com.中联钢
版权声明 免责条款 总机:010-57930611 客服:010-57930529 传真:010-82350291
  京ICP证150882号  京ICP备1503568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