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联钢 >> 宏观经济新闻 >> 正文

专家点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渗透着市场化精神

2015-09-13 20:51
0

 

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从总体要求到分类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提出国企改革目标和举措。新浪财经汇总专家最新解读观点供读者参考。

张春晓解读国企分类:将根据市场变化动态调整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咨询部部长、学术委员会委员张春晓就《意见》进行了解读。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并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对此张春晓表示,这一次对于国有企业首先实行了分类,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因为有分类,才有管理,有分类才有发展。

根据什么来划分?张春晓表示,对于商业性主要是能够凸显在市场中的商业运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够放大企业经营的运行活力,能够放大市场的运行能力,以及它的载体能力,为市场的发展搭建良好的平台,这是商业类。公益类主要是考虑到民生以及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提供,这是分类的大原则。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杨春学:市场化精神渗透指导意见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杨春学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认为,最大亮点是《指导意见》各种表述中渗透着的市场化精神。即便是对"公益类国有企业"的改革,也强调“可以通过购买、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这就意味着允许谋利空间的存在。西方社会的实践中也存在大量的这类解决方案。不过杨春学也提醒道,这对规则制订者质量要求是很高的,要求做到社会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实现二者的均衡。

中国企业家研究院首席分析员李锦: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融合

中国企业家研究院首席分析员李锦认为,《指导意见》从头到尾有一个主线,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融合。国企改革内涵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方向的前提下来推进。从若干亮点分析,可见高层对于推进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融合的决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张文魁:加大集团层面改革力度超出预期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特别提到,他关注到《指导意见》明确了股权改革要延伸到集团公司,要加大集团层面的改革力度,这超出了他的预期。(新浪财经)

相关信息
热点排行
热点追踪
数据中心
中联钢视点
刊物下载
关闭

欢迎关注

中联钢联合钢铁网

微信公众号

关于我们 | 网络推广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 | 会员中心 | 求贤纳才 | 中联钢动态 | 网站地图
© 2002-2024 Custeel.com.中联钢
版权声明 免责条款 总机:010-57930611 客服:010-57930529 传真:010-82350291
  京ICP证150882号  京ICP备1503568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