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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舆情报告》

2014-08-23 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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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舆情报告》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 姚岚

一、舆情综述

8月1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要真刀实枪推进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对央企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将长久以来一直为民众所抱怨的央企高管高薪的问题再一次的提出并有了解决方案,就是(1)规范待遇;(2)取消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

习近平指出: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是改作风的深化,也是反“四风”的深化,国有企业要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表率。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中央媒体、市场化财经媒体、海外媒体都从各个角度来剖析解读,新华视点文章《职务消费是个“筐”——聚焦国企高管“不落腰包的腐败”》、人民日报评论文章《国企高管究竟该拿多少钱》、《京华时报》文章《负责人薪酬调整为国企改革开道》、《证券日报》文章《多家能源国企董事长年薪超百万 是普通矿工30倍》、《新京报》文章《国企高管高薪要看如何拿》等都是近期被热评的报道。

《华尔街日报》文章《习近平要求控制国企高管薪酬》:中国表示将控制大型国有企业的高管薪酬和福利,这是政府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的举措之一。中国政府正在对官员奢侈浪费行为进行整顿,这也是习近平领导下的反腐行动之一。

独立评论人@老徐时评用“顺应民心”来形容此次改革。

@人民网 也认为此改革是大快人心之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明确要求,调整国企不合理高收入。长期以来,央企凭借官方背景、攫取巨额利润,中石化一盏灯超千万,宋林一顿饭数十万,这种奢靡之风已是人人喊打,不根除怎能彰显公平?调整国企畸高收入,支持习大大的转起!

二、 近年央企高管薪酬引发的舆情热点

近年来,央企高管层薪酬已经成为央企乃至政府难以面对舆论强烈质疑的主要“痛点”之一。本轮央企薪酬改革之所以引发了社会各阶层的关注,是因为首先它有强大的民意基础,其次作为为新一轮深化改革切入口又有很强指标作用。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梳理了2013年1月以后关于央企高管高薪被病诟、被报道、被吐槽所引发负面舆情的关键词(热度从高到低)有:亏损、垄断性经营、腐败、不透明、改革阻力。

1.亏损或效益不好的央企高管却依然高薪

翻阅近几年上市央企年报和机构调查不难发现,即便出现大幅亏损,有些高管年薪依然“高高在上”。根据国资委有关调查,即便仍然处于后金融危机时代,一些企业经营困难重重,2011年央企负责人薪酬平均水平仍达到了72万元。

2012年中集集团净利润同比下降47.46%,但时任董事麦伯良薪酬高达998万元,6位副总裁中三位报酬超过350万元。

中海集运2013年年报显示,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巨亏,但其董事长仍然拿到了79万元年薪。

来自《证券日报》的文章显示:2013“能源央企高管薪酬排行榜”排在第一位的是中国神华执行董事、总裁凌文,年薪为159.56万元;第二位为中煤能源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王安,年薪150.6万元;第三位是冀中能源副董事长、总经理祁泽民,年薪为111.81万元。从薪酬榜单可以看到,前三名都是煤炭行业的高管。虽然2013年煤炭行业整体大环境非常恶劣,全国煤炭消费量仅达36.1亿吨左右,增幅由前十年年均增长9%左右下降到2.6%左右。与此同时,2013年煤炭行业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下降,主要煤炭上市公司包括中国神华、中煤能源和兰花科创等数家煤炭企业净利润均出现大幅下滑。其中,中煤能源下降幅度最大,达到了57亿元。然而,煤炭行业高管薪资水平仍高于其它能源行业的总体水平。

企业巨亏高管年薪不降反升的例子比比皆是,2013年度央企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中,ST大荒总经理薪酬涨幅竟高达2627.50%,但公司净利润则从2012年亏损约32亿元,上升到2013年亏损51亿元。退市长油2013年亏损近60亿元,但总经理李万锦依然享有52万元的年薪。﹡ST天威净利润由2012年亏损17亿元,上升到2013年亏损58亿元,而总经理利玉海的年薪却增加了近10万元。巨额国有资产亏损与不食人间烟火的高管薪酬屡屡同时出现,刺痛人们眼球。

2.同是央企,高管收入存在较大不平衡

一般说来,企业高管的薪酬与其业绩挂钩,给企业挣大钱了,就应拿高薪。但是,对于设置了行政准入门槛、掌握核心资源的央企高管而言,许多效益被公众认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经营红利,因此央企领导拿超高薪水一直备受争议,成为拉大收入差距,激化社会矛盾的隐患。

来自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主管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2011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行业工资差距高达3000%(世界平均水平为70%),石油、电力、烟草、金融和相关利益体的灰色收益在扩大这个收入差距。

这一现象一直持续,在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进行的针对央企和国企高管收入的调研中得到证实:央企和国企高管收入存在较大的不平衡状况,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分化,最惊人的数据来自金融行业。一家上市的金融公司,国有控股,其高管属于国企派驻,体制内人士,其收入接近千万元。

3.不透明导致隐性收入倍增且滋生腐败

如果说公示年报中的薪水收入是央企高管唯一的收入也许民怨还不会这么重,但“不落腰包的腐败”、“陈同海漏洞”却是真实的让人惊叹。

国企高管的职务消费,本是因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由企业承担的消费性支出,合理也合规。但现实中,一些国企高管打着职务消费旗号,在衣食住行玩等方面享受特权,奢侈消费,频频上演“不落腰包的腐败”。

从纪检监督部门和媒体公布的情况来看,所谓“职务消费”的种类五花八门:为领导班子成员配备公务接待消费卡,在机场设立贵宾厅,超标配备公车,奢华接待宴请……特别是公务用车和业务招待,占到职务消费的大头。以A股252家国有背景的上市公司为例,仅2012年年报公开的招待费就达65.25亿元。

最著名的例子应该是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在公司某次内部会议期间住的是6万元/天的特大套房,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的职务消费一度高达每天4万元,以至于陈同海案发后,国企高管的职务消费腐败被称为“陈同海漏洞”。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刘澄调研发现,目前一些国有银行支行行长每年的职务消费仍高达几百万、上千万元,防堵“陈同海漏洞”依然任重道远。

4.成为改革阻力

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何以被摆到新一轮深化改革的突出位置?原因在于,薪酬结构不合理、支出不够规范不仅是国企弊端的显性部分,而且在利益导向下,有可能化为推动国企改革的某种阻力。

比如2013年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执行就差强人意,根据《中国经营报》的报道: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已经展开实际行动,推进方式是“先易后难、逐步推进”,比如在收入差距拉大的现实下,改革将优先着手基层员工,而对于饱受诟病的央企高管收入则暂时搁置还可以继续享受不合理的高工资。

在经济金融专家@余丰慧看来:多少年来,不仅多次改革无果,而且竟然越改革薪酬越高,越亏损薪酬却不降反升。不仅国企高管正常的薪酬极高,而且“职务消费”惊人到无所约束的地步。

三、围绕央企高管薪酬的观点解读

围绕着中央深化改革小组会议专门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媒体、经济学者、网友都有不少的言论:学者、媒体对央企高管高薪改革参与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的比重达到42.5%,针对高管高薪现状产生的观点和情绪表达占比约为27.1%,单纯对《方案》评价并认为显示出改革的决心的占比18.1%,担心会产生背道而驰的效果的有8%,其他占比约为4.3%。具体观点分布如下:

提出意见建议部分(42.5%)明确国有企业的性质、属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金碚:公务员和国企负责人的工资,是国家可以直接调控的领域,薪酬制度直观显示公权力对于什么是“公平工资”的理解。可以说,这是国家向社会展示的收入分配公平性的导向性样板,是国家意志的直接表现之一。如果在这方面无法充分展示出分配公平,怎么能期望实现全社会的收入分配公平?

因此,国企老总工资水平不应以私营企业尤其是国外私营企业为参照,而应以较高层级国家公务员薪酬水平为参照,必须体现其所有者国家的意志,这是国企对促进社会公平所承担的责任和贡献。当然,有些高度竞争性的国企老总薪酬可以实行高度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但典型的国企尤其是央企老总,即使同国家行政级别脱钩,也需要实行国家认定的国家雇员级别制度。

这样,我们就可以大体回答国企老总究竟该拿多少钱的问题了。如果是国家雇员,那么,原则上以较高级别的国家公务员薪酬为基本参照,加上体现经营业绩和风险报酬的激励性报酬,优秀的、创造了突出业绩的国企老总还可以拿到比国家公务员更高的报酬。如果是企业雇员,那么,其薪酬同企业效益直接挂钩,可以拿到与非国有企业同类高管收入水平相当的报酬。

财经评论人王莹:过于强调国企负责人薪酬水平与市场看齐,比照设计股权、期权激励模式,在强调国有企业的竞争性和逐利性的同时,却忽略了国有企业的公共属性。由于出资人监管不能及时到位,加之对国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尚有欠缺,既不够持续缜密,也无法剔除其高水平薪酬中的垄断利益,这也造成了国企负责人薪酬市场化程度虽已大幅提高,但不仅没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反而加大了国企高管与普通员工之间、国企之间、国企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之间的薪酬差距,甚至出现了高管自定薪酬的事。

独立评论人陈虎:如果央企负责人仍同时享受副部级、正部级干部待遇,那你的薪酬就要按现在政府序列省部级干部待遇来,如果纯粹的是企业管理人员身份了,那你的薪酬可以比政府序列的省部级干部高,而市场竞争类别的央企负责人,只要你做出了对应的贡献,还可以比李华林更高。

对企业和高管进行分类管理

中国企业报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要想设定国企高管的薪酬标准,首先就必须坚持对企业和高管进行分类管理,一是将国企分为竞争性公司和公用性公司,前者可以参照市场标准并且略低市场,后者就应该参照公务员体系的薪酬标准;二是高管分为组织任命和市场竞聘两种,前者略高于公务员标准——法国是同级别官员收入的两三倍,后者参考市场标准并且略低于市场价。习近平同志曾经说过,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这就应该是设定国企高管薪酬的一个基本原则。国企高管薪酬监管方式方法应与高管选拔任用制度相匹配,国企高管行政任命的就只应是“行政价”;竞争上岗具备明显市场能力者,其薪酬可以是“半市场价”;没有官员、半官员身份,面向全国、海外通过竞争招聘的职业经理人则可以是“市场价”。

引入职业经理人机制

《21世纪经济报道》文章《央企高薪 一种无奈的均衡》:国企高管应拿多少薪资才算合宜?由于央企多被固化为一种政府经济行为的延伸,而非真正市场主体,尤其是企业亏损而高管薪酬不降反升,这使其高管薪资始终处于市场缺信博弈之中,而备受争议。但是,目前央企高管薪酬榜传导的信息,可能恰是一种混合策略纳什均衡,鉴于任何一方的参与人呼吁单方面改变策略,如推动央企高管薪资体系现代公司制度化,将打破这一纳什均衡而导致所有人都得不到好处。因此,可选择的方案是,推动国企高管与私企职业经理人市场并轨化,即国有资本运营化:一些国企可通过探索国有股优先股化,逐渐改造成国资投资运营公司,然后让只占少数股东的私人资本主导具体实体的实际经营,国资投资运营公司根据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绩效,在股权配置上进行相应的制衡。

网友@詹飞V:限制高管收入,还不如取消他们行政级别,重新聘用当职业经理人。一年100万,没能力的还是回去当秘书好了。

改革现有的央企管理体制,让监管政策和规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问题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将央企薪酬信息全部公开在国际上没有先例,目前也缺少切实可行的方案。由于特殊的身份和性质,央企大都接受体制内的监管,监管部门目前则缺少能力和动力来对央企薪酬进行有效管理。在现有体制下,唯有进一步加强对央企用人成本信息的公开,用民间的力量来监管央企薪酬,才能使其更加公平。

政策调控并非一点效果都没有。从2009年以来,国资委等部门不断出台新政规范管理央企薪酬。如果这些政策能够全部落实,会取得很好的效果。因此,下一步改革的关键还不是出台哪些新的政策和规定,而是如何改革现有的央企管理体制,让监管政策和规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问题。

取消垄断红利与身份红利,市场办法考核

财经评论家叶檀:要在国企内部建立正确的薪酬激励机制,最重要的是取消垄断红利与身份红利。在考核薪酬时,以全球相同产业、相近经济体的薪酬作为参照系,才能得出大致的结果。如果高管与员工身份为公务员,则应坚决列入公务员序列。同时获得身份保障与企业优厚薪酬是对企业薪酬体制最大的败坏。

另一方面,企业必须上缴高额垄断税,在税后细化推行企业经济增加值(EVA)绩效考核的办法。所谓EVA绩效考核办法,即考核企业的税后净利润,扣除了股权及债务成本,是对企业真正创造价值的考核,经过多年准备和试点,2010年将在央企中全面推行。有关专家曾经对央企2003年的EVA进行了测算,与以利润衡量的结果差异很大。单纯从利润看,183家中有156家是盈利的,共创造1402亿元的净利;但从EVA看,仅49家在创造价值,这仅是以5%为加权资本成本计算,税收还没有计入在内。可见,如果真的用市场办法考核企业高管根本发不出高薪。

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最根本的出路是探索市场化与政府监管的关系。总的方向是让市场起决定作用,但涉及到市场化和监管该怎么结合起来、薪酬管理如何授权董事会等具体问题,还需要去进一步研究。

网友@山水闲居客:若都交由市场处理,自会相对公平。

打破不透明,公开收入是第一要素

《新京报》文章《央企高管收入改革不宜搁置》:改革央企高管收入的前提是公开他们的收入,但除了上市公司部分高管外,其他央企高管收入均不透明。有关部门多年前曾承诺“适时公布”,但至今没有下文。毫无疑问,只有彻底公开央企高管收入,才能讨论收入是否合理,才能针对性改革,才能让央企高管收入与绩效、社会责任等挂起钩来。

对现状的理解(27.1%)

复杂状况需区别对待

社科院博士后@冯立果观察:国有企业这个概念十分复杂,似乎用一个标准来衡量也是不对的。

现状描述

网友@徐志摩_上海 :虽然说国企的资本和收益是全民的,但是没有实际分配,所有权就成了空洞的口惠。

网友@程启禹:全民所有制企业你拿的国家的资源全民的资源资金赚的钱理应全国人民共享红利,不是国企老板与国企职工得利,那叫共同分赃,行为就是小偷。

网友@新校校:国企的问题一是领导干部谁来监管,二是任人唯亲严重,三是责任,搞得好不好照样拿年薪、开好车!

角色混乱

网友@江城竖子:国有企业的问题根源在于使命冲突与角色冲突,前者使国有企业难以定位到底是以市场盈利为目标还是以社会服务为目标;后者导致国企领导人身上一方面有经理人的角色,一方面又具有行政官员角色。这两点造成了国有企业长期的低效率,而这比垄断更加为人诟病。

不合理是重点

经济学者@光远看经济:国企收入的最大问题是该高的不高,该低的不低。有些企业,完全是靠市场起来的,企业的高管对企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却没有享受与其贡献一致的待遇;而有些企业,完全靠垄断,有些企业高管,完全是任命的,却拿着远高于其能力和贡献的高薪。不合理是重点,高低其实不重要。

对《方案》的评价:改革有决心,为国企改革开道(18.1%)

经济金融专家@余丰慧:央企高管薪酬改革不提国际接轨有深意!从习总书记讲话看,中央下决心在改革上啃下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这块最硬的骨头,再次彰显本届中央政府推进改革的决心。

在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是反腐、反四风的深化。近两年,中央提出八项规定,压控限制三公消费,包括此次提出根除国有企业负责人额外“职务消费”等,将是今后长期趋势。

《京华时报》特约评论员徐立凡:调整过高收入,取消职务消费,既是对不合理的国企收入分配秩序的规范纠偏,也是为需要持续深入的国企改革鸣锣开道。

“中国网”文章《央企在改革薪酬制度上应该带个好头》:薪酬问题不单是国企再改革的关键节点,还是牵动全社会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因素。这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这项重要改革,列入全面深化改革元年的改革项目,表明中央对进一步推动国企整体改革进程是有着很大决心,也非常明晰地释放将监督央企带头执行收入分配改革这个强烈信号。也非常明确地划出了新的国企薪酬制度改革总体思路和路径方向。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要适应新常态,国企改革也应契合这个阶段性特征,从深化改革中创造和赢取制度红利,并成为推动中国国有企业成长的新动力。

产生的影响:会不会有背道而驰的状况出现?(8%)

网友@鱼儿姐姐378:实际上国企已开始降薪,但降的只是一线员工的薪酬,现在国企的工资结构就是越辛苦越累的一线工资待遇越低,越轻松安逸的高管躺着也是高薪。所谓改革、降薪其实就是拿一线开刀,进一步扩大收入差距。

其他(4.3%)

信心比黄金更重要。承载着要对国企不合理收入进行调整的《方案》拉开了央企高管薪酬改革的大幕,审议通过以来获得各界普遍期望——借助这次改革将部分央企高管离谱的高薪能够被改得更合理。

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是新一轮深化改革的开始,具有很强的标杆作用。相比以往的收入分配改革,此次改革由于是在之前“八项规定”和反腐败的基础上提出的,使得民众的参与度、期待与信心都非常高,从上述的相关言论中就可以看出,而且专家、媒体也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

同时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部分,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应该放到全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大局中去统筹考虑,只有全国一盘棋,统一、协调、全面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确定收入差距合理范围,按照这个标准着力缩小差距,这项改革才能取得实质性成效,才能不走弯路。(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能源央企高管薪酬排行榜:中国神华总裁年薪160万居首

央企负责人薪酬的话题一旦出现,总能在网上引发高度关注。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并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央企负责人究竟该领多少工资有望得到明确。

根据国资委[微博]网站发布的央企名录,共有113家企业在列。公开数据显示,2010年和2011年,国资委下属的央企负责人平均年薪在65万元至7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与以往聚焦央企和国企薪酬制度的文件不同,此次改革方案的主体被明确为“中央管理企业”。多数分析认为,这说明改革范围不仅仅包括国资委监管的113家央企。中新网移动版记者梳理发现央企负责人薪酬屡遭诟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现象一:高管收入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就在上个月,福布斯中文版发布2014年中国上市公司CEO薪酬榜,中集集团总裁麦伯良以870万元年薪位居A股薪酬榜榜首。不仅如此,2012年,中集集团净利润同比下降47.46%,但时任董事麦伯良薪酬高达998万元,6位副总裁中有3位报酬超过350万元。

此外,煤炭企业在央企队伍中算得上是大户。来自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公布的信息显示,2013年中国煤炭市场延续了2012年以来的不景气局面。从煤炭行业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来看,42家煤炭行业上市公司整体业绩持续下滑,营业总收入9029.4亿元,同比下降7%;利润总额1063.6亿元,同比下降24.3%;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83.4亿元,同比下降29.8%,同比减少290亿元。

中国神华、陕西煤业、伊泰B股、中煤能源四家利润总和为561.8亿元,占全部上市公司净利润的82.2%;但主要煤炭上市公司中国神华、中煤能源、平庄能源、冀中能源、露天煤业、兰花科创、郑州煤电、兖州煤业、阳泉煤业、盘江股份、大同煤业、伊泰B股等煤炭骨干企业净利润均出现较大下滑,其中中煤能源、兖州煤业、伊泰B股、陕西煤业、中国神华下降幅度最大,分别达到57亿元、42亿元、32亿元、29亿元和20亿元,大同煤业亏损14亿元。

即便行业不景气,在“能源央企高管薪酬排行榜”上,排在前三名的都是煤炭行业高管。排在第一位的是中国神华执行董事、总裁凌文,税前年薪为159.56万元;第二位为中煤能源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王安,年薪150.6万元;第三位是冀中能源副董事长、总经理祁泽民,年薪111.81万元;第四位至第十位分别为中国石油集团执行董事、总裁汪东进,国电电力董事、总经理冯树臣,大唐国际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刚,中海油总裁、首席执行官李凡荣,华能国际总经理刘国跃,兖州煤业总经理尹明德和华电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霍利。其中,第十名上榜高管霍利的年薪为48.58万元。

而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1474万元,仅是中集总裁麦伯良的1/169,神华总裁凌文的1/31,与榜单上垫底的霍利相比,也差了9倍之多。

现象二:一边企业巨亏,一边高管依然领高薪

尽管一些企业经营困难重重,但并未影响负责人领取高额薪酬。以中海集运为例,年报显示,2013年中海集运全年巨亏达26.46亿元,但其董事长李绍德仍然领到了79万元年薪。

与之类似的还有,中国远洋2011年至2012年亏损分别达104.5亿元、95.6亿元,而董事长魏家福年薪分别达到120万元和60万元;此外,中国远洋董事、监事、高管合计领取年薪分别为1547.05万元和1543.68万元。

现象三:股权、兼职等成为隐性福利

不少央企负责人拥有大量上市公司股票,形成巨额隐性薪酬的一部分。上文提到的中集集团总裁麦伯良就是其中一位,截至2013年底,其持有中集集团股票达49.4万股,8月21日该股收盘价为14.44元,对应麦伯良持股市值达713万元。不过,跟保利地产董事长宋广菊相比只能算是毛毛雨。年报显示,宋广菊持有保利地产1419万股,以该股21日收盘价5.66元计算,对应市值高达8031万元。此外,宋广菊2013年报酬总额应为298万元,但根据国资委相关要求,2013年其实际领取薪酬为税前118.63万元,在央企负责人中属于绝对的“白富美”。

另外,央企高管身兼数职现象普遍,比如集团的高管在二、三级企业以及该央企投资参股的其它企业任职,有的每年从兼职企业领取大量分红。拿保利地产来说,该公司董事长宋广菊还兼任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彭碧宏现任中国保利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兼任保利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刘平兼任北京保利董事长,包头保利董事长,河北保利董事长;副总经理陈冬桔兼任上海保利董事长,浙江保利董事长。

结语

薪酬制度到底怎么改?我们通过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一探究竟。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而对于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等问题,习近平强调,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中新网8月22日电 杜萌)


起底钢企高管年薪

“相比其他行业,钢企高管的薪酬逊色不少”

随着国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提出,国企高管的薪酬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而产能过剩、效益欠佳、亏损面较大的行业更成为热点中的焦点,钢铁行业则是其中之一。与其他央企高管动辄几百万的年薪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钢企高管年薪最高也不到200万,更多的管理层才几十万,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当今钢铁行业下行的窘况。

对此,钢铁行业资深研究人士表示,与董事会改革相挂钩的薪酬制度相对规范,但更要注重与薪酬制度相关的福利配套等“隐性收入”,在利益分配上更规范、公平。

钢企高管年薪逊色

“相比其他央企高管动辄几百万的年薪,钢铁企业的高管薪酬逊色不少。”机构人士对记者表示。

在国资委监管下的117家央企名单中,主营钢铁业务的有鞍钢集团、宝钢集团、武钢集团3家以及与钢铁工业紧密相关的中钢集团。在三大钢铁巨头中,宝钢集团上市公司宝钢股份的高管年薪最高,其董事、总经理戴志浩2013年在上市公司取得的报酬为150.27万元,从股东单位获得的报酬为38.73万元,副总经理储双杰为178万元,另外还有宝钢股份董事诸骏生、副总经理李永祥、周建峰、王静在当年度的薪酬均为170.1万元,但前任董事长何文波的年薪未披露。

而鞍钢集团和武钢集团的上市公司高管年薪与宝钢相比相差不少。鞍钢股份董事长张晓刚2013年在股东单位获得的报酬仅为66.28万元,副董事长康复平、杨华则分别为58.89万元和57.44万元;而武钢股份披露的13位高管中,最高者邹继新报酬为59.17万元。

数据显示,2010年和2011年,国务院国资委下属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平均年薪在65万至70万之间。

在分析分析人士看来,钢企高管的薪酬普遍偏低与钢铁企业业绩整体欠佳息息相关。

2012年,鞍钢股份扣非后亏损超过42亿元,其披露的高管薪酬(包括在股东单位以及上市公司共同取得的薪酬)当年合计仅约288万元;而武钢股份2013年扣非后净利润在3家钢铁央企中最少,仅为2亿多,其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也最少,合计仅约291.4万元。

此外,在国资委发布的2013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46家A级企业名单中,钢铁行业只有宝钢集团一家进入A级企业名单,也说明了国有钢铁企业当家难的境况。

隐性收入待规范

“同为央企,钢铁企业与其他如煤炭、石油、电力等企业相比,市场化更强一些,利润空间也相对来说更少,此外,这几家央企都施行了董事会制度改革,在薪酬方面的管理比较规范。”钢铁信息研究人士对记者表示。

以宝钢股份为首的三大钢企上市公司也都表明,其高管报酬基本上都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提出方案,经董事会及监事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决定,报酬确定依据是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及国内同类企业报酬情况。

此外,《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主要管理办法》是根据我国2004年颁布的《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出台的《关于整体上市中央企业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意见》以及2014年国家启动的董事会授权试点改革,这些规范中显示,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单元构成,并都强调负责人薪酬与绩效挂钩。

在规范薪酬制度的基础上,研究人士指出,与薪酬制度相关的高管福利是需要进一步规范的。

这一观点得到很多业内人士的赞同,“在央企当中,虽然进行了董事会改革,但很多事情还是一个人或几个人说了算,造成权力相对集中,很容易在分配相关福利事项上造成不公平。”

据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在央企高管身上的福利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较高、报销补贴项目和数额相对较高,“但这一类福利的监管却很难落实。”

实际上,早在2004年颁布的《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中,就公布了相关福利的监管制度,上述文件中规定对礼品费、招待费等公务消费,应当规范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审核,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此外,对企业负责人住房、公务车以及通讯费等各项福利补贴都做了规定,但这些要做到民主监督,到现在也难以完全落实。

分析指出,三大钢铁央企与其他央企相比所覆盖的社会责任也更多,比如鞍钢、武钢除了发展钢铁主业外,还有下属的学校、医院乃至员工宿舍等。“这些是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同时也是员工重要的福利,在分配中更要注意规范、公平。”

此外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国有企业实行的是国资委直接治理,未来随着混合所有制的发展,会有相当数量的国有独资企业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国有企业就会由目前的国资委直接治理走向由国资委同其他投资者的共同治理。(来源:华夏时报 记者 赵普 北京报道)


国企高管薪酬约束过软:巨亏与高薪屡同时出现

制度“纠偏”如何推进?——国企高管薪酬改革进入“深水区”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18日审议《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表明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进入深水区和实质阶段。

从“阳光工资”到摸隐性收入“家底”,高管薪酬逐渐收敛。然而,高管收入与企业业绩脱节、从薪酬到福利处处跑冒滴漏等问题仍然屡见不鲜。与此同时,同行业不同企业、企业内部高层与普通员工薪酬差别之大饱受诟病。

改革国企收入分配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该如何推进制度“纠偏”?

约束过软:巨亏与“不食人间烟火”的高薪屡屡同时出现

近年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时也存在薪酬结构不尽合理、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旱涝保收、高管高薪似乎已成“定律”,翻阅近几年上市央企年报和机构调查不难发现,央企员工的平均年薪普遍超过10万元,高管年薪超过30万元的比比皆是。即便出现大幅亏损,高管年薪依然“高高在上”。

中海集运2013年年报显示,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巨亏,但其董事长仍然拿到了79万元年薪。2012年,中集集团净利润同比下降47.46%,但时任董事麦伯良薪酬高达998万元,6位副总裁中三位报酬超过350万元。

根据国资委[微博]有关调查,即便仍然处于后金融危机时代,一些企业经营困难重重,2011年央企负责人薪酬平均水平仍达到了72万元。

巨额国有资产亏损与“不食人间烟火”的高管薪酬屡屡同时出现,刺痛人们眼球。人们不禁质疑,国企高管的薪酬究竟是怎样制定的,在多大程度上有其合理的一面?

事实上,最初的国企高管薪酬形成机制“雏形”为2004年国资委[微博]出台的《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单元构成。

值得深究的是,从2004年的暂行办法,到2008年《关于整体上市中央企业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意见》出台,再到2014年,国家启动董事会授权试点改革提出“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均无一例外强调负责人薪酬与绩效挂钩。然而,为何天价薪酬与巨额亏损并存的局面长达10年仍难改变?

“有关国企高管规范薪酬,历来都不缺少政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约束过软始终是难题。”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方法到位了,人情越位了,法制约束缺位了’是当前国企高管考核中常常出现的状况。倘若不能以法制取代人治,以制度取代行政措施,那么这样的薪酬错配还将难以避免。”

上海交通大学[微博]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清说:“虽然中央有类似规定,但是没有指定某一个部门进行落实和监督,单纯依靠国资委的行政指导显然力度不够。”也容易导致自我约束的机制几乎形同虚设。

新重点:堵住“机制内”“体制外”两个漏洞

值得一提的是,与以往历次聚焦央企和国企薪酬制度的文件不同,这次意见的主体被明确为“中央管理企业”。专家表示,这说明,此次薪酬待遇制度改革的范围不仅仅包括了国资委监管的113家央企,还扩展到各部委管辖20余家金融企业以及中央部门(单位)管理的100多家非金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型企业。

“这是一个更大范围的改革,也突出了新形势下的监管新重点。”李锦表示,以往大家的目光总是盯着央企,但近年来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央企的二级公司,暴露出的问题更加严重。

据专家介绍,国资委监管的央企,因其薪酬管理制度经过多年摸索,机制逐渐趋于合理,往往薪酬不敢特别离谱,但是由于央企二级公司待遇归公司经营者管,因此二级公司比一级公司薪酬高的情况非常普遍。

“按常理,高管薪酬应当是同企业内部普通员工平均工资的6至12倍,以我国国情,12倍太高!”李锦说。据记者了解,一些国企地方上的二级分公司高管薪酬可拿到总部同级别管理层人员薪酬的2倍,个别高管薪酬是普通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不止。

在专家看来,当前急需堵住的除了“内部漏洞”,还有银行等金融机构薪酬形成机制不透明这一外部漏洞。作为百姓眼里“稳赚不赔,坐收千金”的典型,金融机构高管薪酬屡屡突破百万元。

除了账面上的高薪资,银行等金融系统超发福利这一“隐性薪资”招致百姓不满。例如,审计署6月份发布的审计结果显示,中投公司在2011年至2013年5月间,在已为员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又为职工个人实名购买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并代缴个人所得税共计3689.73万元。

参照系:先“弄清身份”再谈薪酬

国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如一把利剑,直指收入分配中“难啃的骨头”。完善国企高管薪酬形成机制,难以绕过的一个问题是:企业竞争是市场行为,国企负责人又带着行政色彩,如何找好薪酬“参照系”?

“从产权理论上看,所有权、经营权、分配权应该一致,但目前是分离的。国企是全民财产,管理层由国家任命。”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说,“高与不高不是问题,关键是该不该拿这么多。”

张晖明表示,完善中央管理企业薪酬制度,应当找准参照系。

——看贡献。“一些垄断性行业,很大程度上其竞争力来源于制度性垄断,与企业高管本身的水平并无太多关联。这样能力与工资不匹配,薪酬与贡献相脱节的高收入就应当被调节;而对于一些竞争性领域的企业高管,特别是一手把企业做大做强的,就应当发挥薪酬激励机制,适当给予高薪酬。”经济学者马光远[微博]说。

——看性质。“百姓不满意的主要是国企高管既有官员身份,又要求像外资企业那样拿天价薪酬。换言之,百姓并非仇富,而是仇不公。”李锦说,“要设定国企高管的薪酬标准,就必须坚持对企业和高管进行分类。”

专家认为,一是将国企分为竞争性公司和公用性、垄断性公司,前者参照市场标准并略低于市场,后者参照公务员薪酬标准;二是将高管分为组织任命和市场竞聘两种,前者略高于公务员标准,后者参考市场标准并且略低于市场价。“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就应当是设定国企高管薪酬的基本原则。”

——先透明。一位银行界人士表示,应当加强金融行业高管收入信息披露,再看看拿高薪合理不合理。“目前我国金融行业高管人员薪酬信息基本上是保密的,上市公司也只是根据证监会[微博]的要求在年报里披露高管的薪酬总额和区间。如何实现公开公正,让公众和职工认可高管的薪酬分配,还需要包括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公开等制度的探索。”

“本轮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不但应遵循市场化的根本原则,还要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企业要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机制,负责人要加快‘去行政化’,不可能‘富’与‘贵’兼得。”李锦说。(新华社网北京8月20日电 记者刘敏、华晔迪、欧殿丘、周琳)


多家能源国企董事长年薪超百万 是普通矿工30倍

编者按: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提出,要真刀实枪推进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将对国企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然而,调查发现,因所处行业不同,央企负责人的薪酬差距较大,并且部分行业管理层和普通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更大。

多家能源类国企董事长年薪超百万元

普通矿工与高管薪酬相差30倍

煤矿工人收入最低的员工年收入只有2万元-3万元

有媒体报道称,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在公司某次内部会议期间住的是6万元/天的特大套房,中石化[微博]原总经理陈同海每天也达到了4万元以上。

对此,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近期会议中指出,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它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

煤炭专家李朝林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央企负责人职务消费问题的关键是不透明,职务报销额度、通勤补贴等落到纸面上的职务消费只是很小一部分;更为庞大的是工程项目带来的灰色收入。

煤企利润大幅下降

高管薪酬仍高于其它行业

Wind数据统计,69家能源类上市公司高管2013年年度报酬总额超过1000万元的上市公司共有13家,包括中国神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冀中能源、兖州煤业、昊华能源、永泰能源、上海能源等。中国神华以1839万元的高管年度报酬总额位列第一位。此外,前三名高管报酬总额超过300万元的上市公司共有10家,中国神华、中国石油、冀中能源等位列其中。

另外,从一份“能源央企高管薪酬排行榜”可以看到,排在第一位的是中国神华执行董事、总裁凌文,年薪为159.56万元;第二位为中煤能源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王安,年薪150.6万元;第三位是冀中能源副董事长、总经理祁泽民,年薪为111.81万元;第四位至第十位分别为中国石油集团执行董事、总裁汪东进,国电电力董事、总经理冯树臣,大唐国际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刚,中海油总裁、首席执行官李凡荣,华能国际总经理刘国跃,兖州煤业总经理尹明德和华电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霍利。其中,第十名上榜高管霍利的年薪为48.58万元。

从上述薪酬榜单可以看到,前三名都是煤炭行业的高管。虽然2013年煤炭行业整体大环境非常恶劣,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煤炭消费量仅达36.1亿吨左右,增幅由前十年年均增长9%左右下降到2.6%左右。与此同时,2013年煤炭行业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下降,主要煤炭上市公司包括中国神华、中煤能源和兰花科创等数家煤炭企业净利润均出现大幅下滑。其中,中煤能源下降幅度最大,达到了57亿元。然而,煤炭行业高管薪资水平仍高于其它能源行业的总体水平。

职务消费将受到限制

煤矿一线矿工招工难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要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早在2012年颁布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就明确列出规范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的12条禁令,包括禁止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变相支付各种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等费用。禁止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或者支付相关费用等。

实际上,国企薪酬福利尤其是高管的薪酬问题一直备受争议,特别是国企煤炭企业高管与最基层员工收入相差过于悬殊。李朝林认为,注重收入公平已经成为国有煤炭企业必须要关注的一个问题。“电力行业收入水平普遍较高,煤炭行业的普通矿工在企业内是弱势群体,与领导之间的两极分化已经非常严重;如果不能提高普通职工的工资水平,煤炭企业留人会更加困难。”

河北唐山开滦煤矿的多位一线矿工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去年以来,煤矿矿工的下井收入已经大幅降低,部分矿工已经准备离职另谋出路了。“现在80后、90后的年轻人很少愿意做矿工,又脏又累危险性高,收入再不提高,没人愿意从事了。”一位郭姓矿工表示。

李朝林认为,从整个能源行业来看,煤炭行业的基层员工与高管之间在薪酬方面的两极分化表现最为严重,以河南省某煤企为例,煤矿工人收入最低的员工年收入只有2万元-3万元,但高管的收入可以达到员工最低工资水平的30倍以上,如果算上灰色收入,差距悬殊更大。“要加强对央企负责人薪酬的监督,不能单纯靠自觉。”(来源:证券日报 见习记者 唐振伟)


港媒:中国国企高管薪酬或至多被砍去50%

据香港南华早报报道,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近日批准的一项改革计划,中国国有企业的高管或面临至多50%的降薪。

报道称习近平主席在周一举行的会议上表示,需加快对国有企业最高层薪酬制度进行改革的的速度。

报道援引消息人士的话称,改革分为两个步骤。第一个是削减大型国企最高管理层的薪酬,尤其是在金融和银行业。一些人或面临50%的降薪。

第二步是逐步调整工作责任。政府或任命相关人士参与公司董事会,但公司的日常运营将逐步交由社会招聘的高级管理层,薪酬看齐国际标准。(来源:新浪财经 永生)


央企负责人“职务消费”将被严限 专家:又一把反腐利剑

今日上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专家指出,调整央企负责人的过高收入、严限“职务消费”,将是反腐的又一把利剑。

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指出,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习近平强调,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央企领导人员的薪酬过高偏高,可能造成其他党政干部的心理失衡。同级别党政机关干部可能眼红国企负责人动辄百万的年薪,不惜权力寻租、贪腐。此外,所谓“职务消费,助长了公共利益转化为私人利益的利益输送,也助长了奢靡之风。比如他们在经营过程当中制作一些高档的礼品,如“天价酒”、“天价月饼”等,造成了国有资产隐性流失。调整央企负责人的过高薪酬、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将是反腐的又一把“利剑”。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指出,央企负责人的过高“职务消费”容易导致腐败。原中国石化集团总经理陈同海,一天“职务消费”高达4万元。虽然他没有把钱直接装进自己的口袋,但是他把钱用在了自身及朋友的挥霍上,也是一种腐败。规范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将为减少腐败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持。(人民网北京8月18日电 记者 赵艳红 实习生黄喆)


央企高管年薪将不超60万 股权激励有望重启

薪酬改革下狠手 金融央企高管或降薪70%!

在习近平提出要对国企不合理收入进行调整之后,国企薪酬制度即将面临大调整。《财经》杂志称,受影响最大的金融央企高管将被限薪,大部分主要负责人的降薪幅度高达70%。但与此同时,暂停近5年的股权激励试点有望重启。

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部署了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会议上习近平指出,要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

《财经》提到改革意见的最新进展与细节,由人社部牵头、财政部等部委参与的对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调整方案初稿已经草拟完毕并开始征求意见。而这份计划草案一个主要建议是,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根据这样的规定,平均薪酬较高的金融企业高管削减数额最大。

此外,暂停近五年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和员工股权激励亦有望近期内正式启动试点。

这两项新政,将成为未来金融机构和央企薪酬改革的核心。

薪酬制度改革的目的之一是为了缩小金融与实体国企高管薪酬间的差距。数据显示, 2011年央企高管平均薪酬72万元,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例,2013年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大部分超过100万元。

自2002年国有银行改革以来,金融领域高管薪酬逐渐市场化,并且高于其他国企。但国有银行负责人仍具有行政级别和干部待遇,可以享受升迁机会,由此形成了薪酬市场化但职务身份并未市场化的现象。

此次改革不单单只是限制薪酬,还有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股权激励。

《财经》提到,由财政部主导的国有金融企业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方案已经完成最后一轮征求意见,即将正式试点。

这份计划主要看点是,为发挥对国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将对国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计划推行用国有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一定比例的薪酬购买所在公司的股票,从而达到持股目的。试点成熟后,将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全面推开。像民生银行这种民营机构并不在试点范围之内。

华尔街见闻网站曾介绍过,在银行业争相试点“混改”之际,对于高管和员工的股权激励将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最新的一步。而交行有望第一个吃螃蟹。

8月21日,在交通银行中报发布会上被问及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是否会涉及高管、员工们的股权激励时,交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钱文挥表示:“包括在方案中,作为一部分”。

交行行长彭纯对“混合所有制”的回应是:“正在研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可行性方案”和“在有关政策上争取先行先试”。

2006年,中国财政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了一项试验性计划,允许国有上市企业对雇员提供股权激励。但在2008年,财政部又下达文件,禁止国有金融类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新国九条”明确推进员工持股计划,“新国九条”更是在“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段落之后,明确要“允许上市公司按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经济观察网)

习近平: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 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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