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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9月1日起取消服务贸易购付汇核准

2013-07-25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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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内容包括推进简政放权、放宽境外存放等。

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取消服务贸易购付汇核准,服务贸易购付汇业务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二是小额交易无需审单。服务贸易小额收付汇业务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金融机构对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境内机构和个人需留存每笔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相关交易单证5年备查。三是简化单证审核。对于仍需审核单证的业务,简化相应审单要求,包括对现行的数十类单证审核规定进行简化与合并;取消对绝大部分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文件的审核要求;取消对外付汇税务证明等。四是放宽境外存放。放宽境内机构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境外存放的条件,允许企业集团将服务贸易外汇收入集中境外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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