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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岩气开发获利受阻 专家建议尽快完善顶层设计

2013-02-18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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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页岩气产业发展如火如荼,然而由于产业的一些关键技术依赖国外,钻探成本高、补贴政策难到位,使得页岩气产业规模化、商业化开发进展缓慢。专家建议,针对页岩气开采面临的技术“瓶颈”,国家要尽快制定页岩气产业发展的技术政策和标准规范,建立自主研发创新机制,构建适合我国地质特点的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体系。

启动

国土部有意酝酿第三轮招标

2013年1月份,在页岩气第二轮招标结果新闻发布会上,国土部地质勘查司司长彭齐鸣曾表示,今年有望启动第三轮页岩气探矿权招标,招标规模大概与第二轮相当,区块资源条件则可能更好。

彭齐鸣表示,今年将加强页岩气资源调查和潜力评价,继续开展竞争性出让1至2批油气(包括煤层气、页岩气)探矿权,并探索推进页岩气勘查开发部省合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研究制订油气探矿权竞争出让规定。

在此前广受瞩目的第二轮20个页岩气区块探矿权招标过程中,招标门槛为,凡在我国境内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3亿元以上,具有石油天然气或气体矿产勘查资质、或与已具有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的内资企业和中方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均可投标。

业界认为,此轮招标的亮点在于,为多种投资主体平等进入页岩气勘查开发领域创造了机会,对油气和非油气企业,特别是资金实力雄厚的非油气企业从事页岩气勘查开发提供了相同的条件。同时,为国外企业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页岩气勘探开发,也为民营资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本等以独资、参股、合作、提供专业服务等方式参与页岩气投资开发提供了平等机会。

至开标时,共吸引83家企业递交标书,其中国有企业55家、民营企业26家、中外合作企业2家,国有企业中,中央企业21家、地方企业34家。最终中标的16家企业,在未来3年内需要投入共计128亿元的勘查资金。

但是,在第二轮招标过程中,有分析指出部分企业并不具备勘查开发页岩气的资金与相关技术,而是借机炒作概念股。

延长石油集团总地质师王香增告诉《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有些公司投机炒作行为值得担心,这部分上市公司拿到区块后股票上涨,但实际上他们并不懂技术。要么单纯拿到区块进行炒作,要么再转让与别人合作,要么引进外资。如果外国公司一旦进入国企已经登记的区块,开采的不是页岩气而是天然气,整个市场就乱了。”

限制

成本与技术等条件尚难突破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页岩气资源相对丰富的重庆采访得知,位于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楠木村的焦页1井,是中石化江汉油田公司钻探的一口页岩气试验井,投资1亿多元,目前已获得工业气流,每天产气10万立方米。

据该井项目部综合科科长田志峰介绍,由于技术原因使得这口井在成本上无法与国外相比。他告诉记者,页岩气井对设备、钻采技术要求高,比如在压裂技术方面,常规油气井的压力等级一般在30多兆帕,而页岩气井一般在80兆帕以上。同时,由于桥塞、压裂、压裂液配制等关键技术尚未掌握,致使钻探成本很高,“在美国钻探同样一口生产井,成本在3000万元左右”。

事实上,成本问题是很多有意涉足页岩气的企业都必须面对的问题。2012年11月,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曾联合下发了《关于出台页岩气开发利用补贴政策的通知》,确定中央财政对页岩气开采企业给予补贴,2012年至2015年的补贴标准为0 .4元/立方米。这项政策有三项具体的限定标准,问题最集中的是页岩夹层厚度,规定“单层厚度不超过1米”。

记者在四川调研时得知,中石化在四川盆地元坝地区5口钻井因为夹层单层厚度均超过1米,因此该地区的绝大多数企业均享受不到补贴,这些企业甚至抱怨财政补贴政策是“镜中花、水中月”。

因此有专家建议,补贴政策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页岩夹层“单层厚度”可改为不超过3米。同时,中石化勘探南方分公司首席专家胡东风还认为,目前财政部标准对海相页岩气有利,陆相页岩气不利,他建议按照海相、陆相、海陆过渡相等不同相区的特点,分别制定不同的页岩气标准与规范。

控制成本的关键则在于技术,来自业界的共识是,目前我国的页岩气开采技术尚难以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比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能源实验中心主任张金川告诉记者,页岩气主要是以游离状态存在于页岩层中,由于页岩是淤泥沉积形成的岩石,质地坚硬,开采难度很高。水平钻井和水力压裂技术是页岩气开发的核心技术,目前已广泛应用在美国页岩气开发中。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价中心主任张大伟则介绍,美国页岩气产业发展之所以成功,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国掌握了从气藏分析、数据收集和地层评价、钻井、压裂到完井和生产的系统集成技术。这些技术突破,使得美国页岩气拓展了开采面积和深度,降低了开采成本,实现了规模化、商业化开发。

张金川进一步分析认为“目前我国只是初步掌握了水平井钻井、分段压裂等技术,尚未形成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体系,页岩气规模化、商业化开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中国石油大学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震等专家则分析指出,目前实施的页岩气勘探试验井和生产井,大部分都引进国外技术,这十分必要,但也要警惕国外技术“水土不服”。他们认为,由于资源环境不同,在借鉴国外技术的同时,最终需要探索出适合我国地质情况和工艺技术的页岩气资源评价、储量计算和产能预测等方法和技术。

机制

现行监管难适应当前形势

重庆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油气管理处处长陈高武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在第二轮招标过程中,页岩气作为独立矿种进行公开招投标,探矿权市场已放开,允许国企、民企以及中外合资企业进入。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天然气投资主体必然多元化,“四桶油”一统天下的格局将被打破。

陈高武表示,传统油气开采管理体系相对健全,油气资源监管主要靠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压力较小,“但是页岩气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后,许多企业将进入页岩气开发领域,现行的油气管理监管制度将难以应对”。

陈高武告诉记者,以重庆方面为例“目前的情况是,无论企业做什么,我们都不知道。我们油气管理处成立一年了,没办过一个工作件。油气企业工作计划等信息无法获悉,地方想监管,却根本无从着力。以后油气企业越来越多,如果大小事务还是由上级部门一把抓,不仅空间上鞭长莫及,专门从事监管的人力、物力、技术等也难以确保。”

张大伟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与许多国家的油气监管相比,我国对油气资源开发的监管相对薄弱,远远不能满足将来页岩气勘探开发市场放开、众多投资主体进入后监管的新要求。

据了解,我国有油气监察员200多名,但大多为兼职。据陈高武介绍,重庆市页岩气资源丰富,不仅有中石油、中石化等央企参与勘探开发,来自河南的豫顺公司也中标了一个页岩气区块,而重庆仅有8名兼职油气监察员。最为关键的问题是,这些监察员由于身兼多职,因此针对油气的监管工作大多落于形式,难有实质性作用。

陈高武认为,我国页岩气开发正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主动加快相应的管理监管制度的配套建设,不能等到问题凸显以后被动地应对。在页岩气的行业监管、市场监管、环保监管等方面,要多借鉴美国等先进国家经验。

张大伟也指出,页岩气立为新矿种后,尽管国土部针对页岩气这一新的能源资源,制定了相关管理工作方案,并明确了页岩气资源管理的思路、工作原则以及主要内容和重点等。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开展了页岩气探矿权出让招标,完成了我国油气矿业权首次市场化探索。但是,另一方面“随之而来油气资源管理制度配套建设,也应该尽快跟上”。(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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