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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灯之争”不宜片面评价

2013-01-07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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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史上最严交规”实施以来,社会针对“闯黄灯扣6分”的关注度已远远超过其他条款。公安部昨日表态,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闯黄灯行为以教育为主,暂不处罚。

黄灯之争终于告一段落,回顾此事,有司机欢呼“胜利”,有网友提出“朝令夕改”的质疑,也有专家认为这是成功的“官民互动”,恰恰说明相关部门从善如流……这些观点显然都有道理,但细品之下,也都有片面之处。

从司机的角度来说,虽然闯黄灯暂不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黄灯亮起时可以理直气壮地踩油门抢行。快到路口的时候本就应该减速,而黄灯亮起本就是在警示驾驶员停车避让。抢黄灯带来了太多事故,自“史上最严交规”实施以来,大家已经开始养成见黄灯就停车的习惯,这样的习惯不应该在所谓的“胜利”声中丢弃。如果从今以后,司机们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绝不故意抢黄灯,那才是真正的“胜利”。

至于“朝令夕改”,本是一个贬义词,但实则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早上的命令有问题,到了晚上就迅速地纠正过来,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就像2012年国庆期间全国的高速路首次免费通行,虽然最初的规定是免费通行也要发卡、收卡,但因为拥堵加剧,在返程高峰来临的时候终于改变了先前的规定,让收费站不再“卡壳”,这就是一件好事。

这一次,公安部对民意的倾听更加认真、反应更加迅捷,与此同时,没有过多考虑自己的所谓“面子问题”,而是从民意出发,敢于否定自己刚刚出台的规定,这种踏实的办事方法和麻利的应对态度都应该获得更多的掌声。如果让我当评委,就此事而言,可以给公安部打85分。

为什么不是满分?这就牵涉到“官民互动”、“从善如流”的时间问题。如今,越来越多的法规制度在出台之前都会进行调研、论证,重要的还会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或者召开听证会。那么,“史上最严交规”为什么没有在出台、实施之前就进行充分的调研与互动?

当然,路上事故频发,公安部的焦虑与忧心我们可以理解。但正如一些专家所说,一方面法规的出台必须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另一方面也必须考虑新规与上位法“合拍”的问题。

据报道,此前有的地方已经处罚了抢黄灯的司机,还有些司机因为看到黄灯一脚急刹车而导致了追尾。如果“官民互动”的环节能够提前一点,也就省掉了“善后”的麻烦事。如今,扣掉的分、罚完的款当然可以“还回去”,但一些车辆的损坏却是无法挽回的。显然,除了司机,相关部门也应就此事总结经验。

现在,公安部要求对闯黄灯的行为“暂不处罚”,这似乎也为此事留了一个尾巴。如果以后要处罚,那么是不是应该首先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呢?现行的道交法没有“黄灯禁行”的明文规定,而现代的法治理念又的确是“法无规定不为过”。即便按下“暂停键”,这个矛盾也是绕不开的问题。(来源:法制晚报 庞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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