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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船舶工业规划“有变”

2013-01-04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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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证券报消息,为帮助中国船企摆脱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困境,目前多部委正研究制定“十二五”后三年(2013-2015)船舶工业行动计划,拟对重点船舶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在财政、税收和金融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目前,多部委正对我国船舶行业相关企业进行调研。

业内人士表示,行动计划的内容可能包括鼓励加大对船舶行业金融支持,加大船舶出口买方信贷资金投放;大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化学品船等特种船舶和低速柴油机、船用柴油机曲轴等重点产品,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强化造船业准入限制,鼓励兼并重组或抱团合作,加快造船基础设施资源整合,优化船舶产业空间布局;积极发展船舶配套产业和船配市场,提升船舶配套能力,延伸船舶产业链;鼓励造船企业建立现代造船模式,改革船舶产品设计、生产和经营方式,缩短造船周期,提高安全生产、清洁生产水平;谋划长远发展,储备船舶产业先进制造能力等。

业内认为,目前来看,实现“十二五”船舶发展目标的难度很大,有必要对发展规划进行适当调整。由于船舶行业对经济和国防的重要意义,所以未来有必要加大对船舶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快造船行业结构调整。正研究制定的行动计划旨在提升船舶业效益效率,推进优质企业加快技术开发,使其有能力承接高附加值的船舶制造。

200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2012年03月13日,工信部发布《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2015年,船舶工业销售收入将达到1.2万亿元,比十一五末期增长近一倍,出口总额则将超过800亿美元。《规划》也提出了要大力提升船舶工业的行业集中度,要求促进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高端产品制造能力,鼓励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推进骨干企业开展境外并购。

《规划》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前10家造船企业造船完工量占全国总量的70%以上,进入世界造船前十强企业达到5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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