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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再发文 不能把阶梯电价搞成变相涨价

2012-05-12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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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再发文质问电价改革 不能把阶梯电价搞成变相涨价

11日,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听证会在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许多省份同时召开。至此,全国已有16个省份举行了阶梯电价听证会。各地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出台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不少群众质疑实行阶梯电价是“变相涨价”。

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回应说,居民阶梯电价原本在设计上就是有升有降的,并非只升不降;用电量设档并非一成不变,随着经济发展,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电量越来越多,一、二、三档用电量可以适当调整。

“一定要有涨有跌,那才是正常的”

不过,记者发现,从目前各地公布的听证方案看,均为第二档、第三档单边上涨,仅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给予10度到15度的免费额度;各地方案也未考虑到将来一、二、三档用电量如何调整,电煤价格发生变化时电价如何调整,仅宁夏制订的“方案二”规定首档电价3年之内不做调整。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说,“关键是方案要合理,不能把阶梯电价搞成"变相涨价";一定要有涨有跌,那才是正常的。”

电力成本透明是赢得消费者对提价理解的关键。

业内专家指出,此次各地出台的电价方案只涉及电价的阶梯变化调整,并没涉及电价改革的核心电力企业垄断和成本公开透明。

或导致低收入家庭人均用电成本升高

在阶梯电价听证方案中,最受老百姓关注的就是首档电量定在多少度。从已公布的听证方案看,各地首档电量相差悬殊,东部省份明显高于西部地区:上海月度方案为全国最高,规定的首档电量为260度;北京、浙江、江苏、天津、重庆等地首档电量均在200度以上;而安徽、陕西、宁夏、甘肃、内蒙古等省区均有一套方案规定首档电量为120度。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拟以年为限执行阶梯电价,上海、浙江、广东、湖南、贵州等省份也制订了年度方案或季度性方案。“年度方案或季度性方案比较可取,我国南方很多地区夏天很热,冬天没有供暖,季节性用电不均衡。”贵州省社科院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胡晓登说。

对于家庭人口差异,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由于家庭人口数处于变动中,把人口数考虑进来会比较复杂,执行起来有困难。

“一些低收入家庭往往是好几代住在一起,虽然人均用电量有限,但整体用电量较大,实行阶梯电价有可能造成低收入家庭人均用电成本升高。”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华认为,对于电价这样一个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制订方案不能怕麻烦,应该尽量克服困难,把家庭人口数等因素考虑进来。(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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