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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明确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

2011-05-20 11:17 来源:中联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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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江苏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向各省辖市政府下达今年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江苏省在国家任务基础上,自加压力、提高标准、扩大领域增加了部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副组长王志忠介绍,江苏省经济外向度较高、能源资源主要依靠外部来源、环境承载容量已趋极限,面临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巨大压力,必须依法关停淘汰能耗高、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的落后产能,结合江苏实际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主动和提前淘汰相对落后产能和低端产品制造能力。此外,江苏已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安全、环保、能耗、物耗、质量、土地等指标的约束,提高准入门槛,防止新增落后产能。

今年,江苏列入国家和省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是:炼钢2万吨、焦炭32.5万吨、铅冶炼3.5万吨、水泥(熟料及磨机)538万吨、造纸22.6万吨、酒精5万吨、制革16万标张、印染2.5亿米、纺织1542万米、化工8.6万吨、白酒2万吨、铸造1.76万吨、金属制品2万吨。

另据了解,2010年江苏强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做到了三个100%:100%的承担任务企业在9月底前实现落后产能关停、100%的承担任务企业在年底前拆除落后产能相关生产主体设备、100%的承担任务企业通过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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