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下达我省(河北省)2011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确定,目前,省工信厅已将国家计划分解落实到各设区市、企业和设备,并按工信部要求在网站公告。按照要求,各市11月底前完成全部淘汰任务,完成市级工作检查和验收,并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告。
国家下达我省2011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涉及10个工业行业,分别是:炼铁860万吨(占全国总量32%),炼钢1550万吨(占全国总量59%),焦炭290万吨(占全国总量16%),水泥2500万吨(占全国总量19%),平板玻璃1100万重量箱(占全国总量42%),造纸110万吨(占全国总量15%),制革58万标张(占全国总量15%),酒精3万吨,铁合金1万吨,锌冶炼2.3万吨。
为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序推进,省工信厅将着重推进以下工作:
——— 在与各市沟通的基础上,对全年工作任务提出分步淘汰计划,杜绝到年底为突击完成任务采取极端行动。
——— 按照计划下达、方案落实、集中推动、督导检查、层级验收、公告通报、考核问责、延伸清理的工作流程,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组织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市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
——— 在三季度召开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进会议。对任务较重地区,在三季度开展一次攻坚行动。
——— 继续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各项奖励政策的落实。(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