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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保险将向全国推广 建议逐步扩大抵押房产范围

2018-08-10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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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从8月起要把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称“以房养老保险”)推广至全国范围。

业内人士指出,从2014年至今的4年试点实践来看,“以房养老保险”的市场参与度并不高。下一步应尽快解决目前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配套政策落实与险企风控等相关因素障碍。

多因素致以房养老保险进展缓慢

所谓“以房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简而言之,就是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不仅可以继续居住,每个月还能从保险公司领取一笔保险金,身故后,保险公司再通过处分房屋来获得保费等相关费用。这种模式,让那些住着价值较高的房子但收入较低的老人每月都能获得一笔不菲养老金,从而改善养老生活。

目前,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总体运行平稳,不过,4年来,虽有多家保险公司得到了试点资格,但实际开展业务的仅幸福人寿一家。截至2018年7月底,幸福人寿累计承保139单(99户),签约意向客户201单(141户),其中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的保单数占总数的80%。

幸福人寿相关人士指出,当前以房养老保险进展缓慢,其问题主要在于需求乏力、供给不足和制度交易环境不成熟。比如养老金领取没有考虑通胀因素,且除了传统的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外,还有房价波动风险、现金流动性风险、舆论及法律政策风险、房屋处分风险等方面给保险公司带来较大的挑战,亟待政府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业内人士表示:“该模式目前缺乏配套的落地政策,加上人们观念和房子价值波动等因素,市场参与度低是必然的。比如,在目前模式下,老人领取的养老金是固定的,但在身故后其房产变现的价值有可能少于其累计领取的养老金,由此产生的资金缺口,由险企方单独承担。”

建议逐步扩大抵押房产范围

业内人士指出,“以房养老”试点工作目前已暂告一段落,将迎来全国推广。下一步,“以房养老”如何发展,顶层设计尤为重要。基于“以房养老”的未来发展潜力,保险业下一步应该尽快解决目前项目推进存在的障碍,打破僵局。

在产品供给端方面,业内人士建议,“以房养老”可由政府和市场进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具体来说,政府可成立补偿基金,若因房价波动等不确定因素造成机构亏损,基金可进行补贴。另外,对于资金支付有困难的老人,政府可助其支付初期的房屋评估等中介费用。

在产品服务层面,险企可与护理机构合作,或自建护理服务体系。这种措施有助于防范险企借以房养老名义变相圈地的行为。通过提供综合性的养老服务,将“以房养老”与养老地产进行区隔。

业内人士建议,在向全国推广的过程中,可以考虑逐步扩大抵押房产的范围,将其他类型的不动产,如商业类房产、共有产权住房、农村宅基地房产、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使用权等列入抵押范围,以便解决更多老年人的收入问题。

“以房养老”涉及保险、房产、信贷等多个金融环节,在监管方面也需银保监会以及相关部门通力管理。在进行全国推广的同时,《通知》指出,保险机构要做好金融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等综合研判,加强“以房养老保险”的风险防范,同时也要积极创新产品,丰富保障内容,有效满足社会养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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