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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河实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

2017-03-28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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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出通知,对在我国内河航行的船舶以及进入内河航行的海船进出港实施报告制度、取消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作出部署。

航行于长江、珠江、黑龙江、京杭运河的四级以上高等级航道的内河船舶和进入内河航行的海船,通过互联网远程登录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或手机APP客户端,即可办理进出港报告。航行于其他水域的内河船舶可根据各省级海事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办理进出港报告。

船舶进出港签证取消后,海事管理机构将通过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查看船舶进出港报告情况,必要时结合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统)、CCTV(闭路电视)、港口调度和客运售票系统等多种手段核实船舶航行动态和在船人员信息。船舶签证簿不再作为船舶的法定文书,海事管理机构不再办理船舶签证簿和船舶海事管理信息卡(船舶IC卡)的核发、换发和补发。航运公司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公司和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据了解,此次取消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是继去年年底取消中国籍国内航行海船进出港签证后的又一大简政放权举措。据统计,每年约800多万艘次的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在此项改革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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