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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经济】美国贸易保护的历史(中篇)

2016-10-31 11:58 来源:中联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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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专家和学者认为,从1938年到1970年间的全球贸易是相对缓和、趋于自由的。跨国间的商品贸易与服务迅速扩张,全球出口总值从1938年的235亿美元增加至1970年的3115亿美元[1]。但对美国钢铁来说,这种相对平稳、富有活力的发展在20世纪70年代也迎来了分水岭。

20世纪直到60年代,美国一直是钢铁净出口国。1950年美国折算粗钢净出口数值为160万吨,而这一数据在1960年却变为净进口20万吨。进出口数据在侧面反映世界钢铁的格局正在发生变化,以日本为首的国家(韩国、巴西等)逐渐成长为国际钢铁市场的重要角色。1960-1970年间的十年是美国钢铁产量发展的末尾,钢铁新兴国家的崛起使美国逐渐失去其长期持有的产能优势。

  美国,欧洲,日本粗钢产量出口量变化  万吨

 

美国

欧洲联盟

日本

世界

年代

产量

净出口

产量

净出口

产量

净出口

总产量

1920

4920

220

2780

800

90

-

8230

1950

9680

160

5320

900

530

40

20000

1960

9930

-20

10780

970

2440

250

36030

1970

13150

-63

15160

740

10290

2230

63780

1980

11180

-124

14010

1500

12280

3470

79220

1984

9150

-229

13250

1130

11640

3180

78300

数据来源:世界钢铁工业协会统计

据联邦贸易委员会1977年报告显示,20世纪60年代美国吨钢生产成本(包含人工原料等)已经全面落后于日本[2]。1960年美国吨钢生产成本比日本高35.1美元,至1969年两者差值已拉大到55.32美元。在产能方面上,日本于1950-1970年间完成了过亿产量的跳跃式发展,同时欧盟国家的粗钢产量在这20年中也增长近200%。美国钢铁长久以来的产能与成本优势同时受到打击,自1960年起净进口数量不断攀升。

面对国外的进口压力,美国钢厂与钢铁工人联盟(USW)达成统一战线,联合向政府施压寻求对国内钢铁行业的保护。1969年施压收到功效,相关执行部门与欧盟和日本协商并达成为期五年的贸易限制合约(VRAs)。合约内容将从欧盟国家和日本的进口钢材总量限制在1400万吨,但没有具体规定钢材品种。根据美国钢铁工业协会1968-1974年的统计数据,进口钢材在美国的市场份额在此阶段从16.7%下降至15.9%,一定程度上反映合约的限制功效。但钢材进口的贸易额并未发生过多变化[3],在限制合约的框架下,日本与欧盟钢材出口品种的结构出现变化,建筑用材等低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数量减少、如冷轧板等高附加值制品的出口数量则增加。

首次VRAs的效用时间并不长,随工业化国家陆续度过高速发展阶段,对钢铁需求的收缩是必然的过程。1974年发达经济体钢铁供过于求的局面开始固化,美国和欧盟国家的众多钢铁企业承受了巨额亏损。

钢铁工业的萧条使美国市场导产生变化,大量的小型钢厂开始涌现,70年代中期小型钢厂占全国生产比例的20%,而1960年这一数字只有3%[4]。相对大型钢厂,小型钢厂构成比较简单、选址较自由,同时生产模式比较简化(使用废钢循环生产如螺纹钢、盘条等单一产品)使成本能够有效地降低,因此在大型钢厂亏损的同期仍然能够获得不错的利润。

在政策端,由于美国钢铁企业和工人联盟长期认为从日本、欧洲等国家进口的钢材存在严重的倾销问题,因此希望政府对进口钢材采取量化的限制措施以解决不正当的价格竞争。1977年,卡特政府颁布“价格触发机制”(TPM),参照日本企业的生产成本(被认为是当时世界的最低成本)对进口钢材设置最低售价,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国家的全部钢材产品。任何低于最低价格的出售都将受到倾销调查,但从另一方面看,对出口价格高于最低限价的国家而言这一机制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TPM有效的控制了进口总量的增加,但不能改变美国高生产成本的事实和其自身需求下降的问题。1982年进口钢材占其整体市场比例已提升至21.8%,同时其国内钢铁企业的亏损状况也没有明显改善。此外美国钢铁企业和工人联盟还发现,在TPM实施期间,欧洲出口到美国的钢材总量仍在上升。经过调查,他们认为部分国家政府对其钢材出口存在不正当补贴行为,因此仍有大量钢材被倾销至美国[5]

为避免国内企业出现进一步亏损,钢铁联合提议终止TPM并对欧洲八个国家以及巴西出口钢材征收61%的反补贴税和33%的反倾销税。经过国际贸易组织的审核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最终被修订至20%和18%,但该税率已足够将被征税国家的钢材拒之门外。出于反倾销或阻碍美国与欧盟双边贸易关系的担忧,里根政府做出妥协并与欧盟开启谈判希望能够达成全新的限制合约。谈判的最终结果是1982年新合约达成,欧盟国家对美国进口钢材总量不得超过美国国内市场总量的5.5%。新的限制合约是美国与欧盟双方妥协的结果,也较高程度的保留了市场自身的作用。对美国钢厂而言,新合约可以避免欧洲钢材扩大在美国的市场占有率;对欧盟国家,钢材可以继续出口至美国使其转移至内销的压力减少。

1982年反倾销虽未正式成型,但其对美国后期的保护性政策起到了指导性作用:当一国出口至美国钢材超过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或影响其企业利润)的情况下,通过征收临时进口关税进行干涉的方法效率很高。此外,贸易保护政策可以为本土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一段缓冲时间。美国在1978至1982年完成了一部分所需投入较高的产能设备淘汰,五年内美国平炉炼钢使用率从15%下降至8%。

 进口钢材占美国市场份额数据

年代

进口数量 万吨

占市场份额 %

国内销售额 亿美元

1964

640

7.3

529

1968

1790

16.7

534

1974

1340

15.9

775

1981

1890

19.8

474

1982

1660

21.8

292

1983

1710

20.5

301

数据来源:美国钢铁工业协会统计1993
 
 
中国联合钢铁网  姚舜禹   010-84184825

[1] United Nations, Statistical Yearbook, 1971, p383

[2] David G. Tarr, The Steel Crisi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European Community: Causes and Adjustments

[3] Victor A. Canto, US Trade Policy History and Evidence, Cato Journal

[4] 同3

[5] Michael O. Moore, The Rise and Fall of Big Steel’s Influence on U.S. Trade Policy, University of Chic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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