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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内蒙古、宁夏三省(区)签署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

2021-12-03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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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近日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签署行政边界地区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三省(区)生态环境厅将积极采取有效举措,共同推进黄河流域及边界地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执法方面,三省(区)将通过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边界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联合排查整治,对属地不清的边界散乱污企业进行联合整治;对危险废物异地倾倒案件积极配合,协助调查取证,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推进环境污染防治。

  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三省(区)生态环境厅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会商建议,提请涉及省区组织协调其相关市(地)开展联合会商,分析研判案件,提出处理措施,明确分工任务等。

  按照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三省(区)将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问题排查,加强执法监管,督促整改到位,控制和减少对相邻地区的污染影响。在应对跨界环境污染违法问题等情况时,各自做好行政区域内的现场调查处理等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三省(区)生态环境厅将依托定期轮值召开的联席会议,互通边界地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边界地区环境违法问题。建立跨省(区)环境执法信息通报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对执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为认真总结交流行政边界地区生态环境执法和环境污染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三省(区)将轮流牵头,定期组织开展观摩培训,共同提高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

  据介绍,三省(区)生态环境厅还将进一步拓展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新内容,深入交换执法联动工作意见,不断完善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的长效机制,促进区域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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