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化迈出重要步伐
专家称有利于国有资本高效配置运营,监管体系还将迎更深层次改革
记者 孙韶华 实习生 秦悦文/北京报道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我国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迈出重要步伐。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日前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以下简称《综合报告》)和《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金融专项报告》)。30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国有资产报告作出权威解读表示,此次是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内容实现了全口径、全覆盖,涵盖各类国有资产的“明白账”,直观展现了国有资产的全景图。报告通过审议后,将按程序首次向社会公开有关内容。
据悉,提交审议的《综合报告》显示,2017年,全国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共183.5万亿元,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共241万亿元,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共30万亿元。《金融专项报告》显示,2017年,扣除客观因素后,中央国有金融企业平均保值增值率为110.8%。2013年至2017年,中央国有金融企业营业收入由4.3万亿元增至5.8万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从1.2万亿元增至1.4万亿元。
上述财政部负责人介绍,总体来说,《综合报告》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综合报告》是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二是《综合报告》内容实现了全口径、全覆盖。向全国人民报告涵盖各级各类国有资产的“明白账”。其既包含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部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量情况,也单列了文物资源资产情况。三是《综合报告》既包含了实的数据,也包含活的管理情况。报告了各类资产的总量数据和多维度的结构性数据,直观展现了国有资产的全景图。四是《综合报告》将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让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更加透明。今年《综合报告》通过审议后,将按程序首次将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开。
《金融专项报告》也是全口径报清家底“明白账”。专项报告全面摸清了我国境内外国有金融资产“家底”,实现了中央要求的全口径、全覆盖。此外,展示了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成效。报告还重点聚焦金融领域相关情况。
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业内权威专家指出,披露国有资产全景图有利于国有资产高效配置运营,标志着我国国有资产的监督制度化规范化迈向了新台阶,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资产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文宗瑜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次通过全口径的全覆盖,摸清了截至2017年年底国有资产的家底及具体数额,无疑有利于我们摸清自己的家底。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
“从整个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程来看,建立一个全面监督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尤其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这是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持续深入的必然要求。”文宗瑜指出,这有利于使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督促政府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同时为整个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及国有资产更好地发挥经济社会效应提供制度保障。
从体制机制角度而言,文宗瑜指出,首个全景报告的出炉标志着我国国有资产的监督制度化规范化迈向了新台阶。“形成了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审计监督的完整体制,政府主要负责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国家审计署负责审计,人大对整个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这是一个完整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可以说机制更完善了。”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指出,这是建国以来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家底”,向全体人民交出一份涵盖各级各类国有资产的“明白账”。这也是党的十九大后中央深改组第一份文件的落地:《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是十九大后中央深改组第一个文件,意见明确提出,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并对报告框架、报告重点、审议程序、审议重点等做出了明确的制度安排。这意味着中国国有资产归全民所有的属性落地,是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正式实施以来的重大进展。
李锦指出,报告制度的建立只是一个起点。更深层次的改革还需有完善的监管体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2018年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重点。监督的目的是为了让国有资产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以及增进百姓福祉。未来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规范化、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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