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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严控“地王”“楼王”出现│天津严查楼市炒买炒卖

2018-05-22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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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度重视房地产调控 严控“地王”“楼王”出现

来源:辽宁日报

摘要:辽宁省出台七项措施力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提出各地对房地产库存去化周期低于10个月以下的主城区,或者存在房价上涨明显预期的热点区域,要做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储备和工作预案,并严格控制“地王”和“楼王”出现。

5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工作,在大力推动县城房地产去库存,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机制同时,全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遏制各种炒房行为。为此,我省出台七项措施力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各地区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定位,正确把握去库存和稳房价的关系,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因城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坚决遏制各种形式的炒房行为。对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捂盘惜售、炒房囤房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公开曝光,形成威慑。对在销售过程中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企业,要暂停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可依法撤销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加强对热点区域商品住房价格审查。各地区在发放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时,对于同一项目或临近项目,企业申报的商品住宅价格上涨较快或上涨幅度较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查。开发企业在售楼处的明显位置要公示销控表,实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严格执行“一房一价”制度。

全面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顿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开发、销售和中介行为。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强化工作纪律,避免出现违法不纠、执法不严的情况,更不能畏首畏尾、拖延塞责。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各地对房地产库存去化周期低于10个月以下的主城区,或者存在房价上涨明显预期的热点区域,要密切关注其房价变化情况,做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储备和工作预案。一些城市要认真评估已出台政策效果,视市场情况适时果断出台新的调控措施。

进一步做好土地供应管理。各地区要掌握好供地节奏,管控好土地价格,防止出现高地价、高溢价项目,防止住房价格成本性上涨。

加强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各地区要严格控制“地王”和“楼王”出现,有效管理预期。在出台调控政策措施和有关规划计划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合理引导预期。

(本文作者刘佳,来自辽宁日报,原文标题《辽宁省多措并举力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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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津市继续严格执行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

目前,天津市住房市场交易量、价稳定,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依然严格执行。天津市相关部门将继续严格做好购房资格核查工作,在满足天津市居民及新市民等合理住房需求的同时,严格限制投机炒房,确保市场稳定发展。

天津日报22日消息,5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坚持房地产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天津市一直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自2016年以来先后出台了两轮调控措施,有效遏制了投资投机购房,防止了天津市住房价格过快上涨,满足了群众合理住房需求,同时大力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天津市相关部门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支持刚性居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天津市将进一步增加市场供应。目前,天津市已上市待售房屋及已供应待开发用地均供应充足。天津市将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总量,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大幅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同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开工上市,对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申请办理销售许可手续的开发企业,在主要媒体上公开曝光,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违约行为整改完毕前,不得以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母公司和子公司名义在天津市参与土地竞买。

与此同时,天津市将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市国土房管局近期召开房地产市场管理专题工作会,下一步将持续不断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政策、制造市场恐慌等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针对近期利用自媒体散布虚假消息、恶意曲解误读相关政策、制造市场恐慌气氛的企业和人员,公安、网信等部门也将进行严厉查处,以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来源: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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