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联钢 >> 基础建设 >> 正文

中国“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需求超1万亿元

2017-02-27 08:47
0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7]17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意见》的有关精神,推动《意见》顺利实施,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透露,“十三五”期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据行业部门估算,仅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需求超过1万亿元,养护工程资金需求超过3000亿元。

发改委表示,《意见》强调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并将把重心集中在农村水电路信和污水垃圾处理等五大领域。为此,《意见》明确了四条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二是农民受益、民主决策;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四是建管并重、统筹推进。

在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新格局,健全投入长效机制方面,发改委表示,将明确政府投入和主导责任、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同时,提出要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其中提到,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此外,还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要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强化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就重建设轻管理、产权不明确、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发改委表示,《意见》将重点在几方面作部署:完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机制;加快农村供水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理顺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鼓励农村电信设施建设向民间资本开放;改进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方式。

基于农村不同类别基础设施的特点,发改委表示,将强调完善农村供水水价形成机制,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完善输配电价机制,推进农村地区宽带网络提速降费。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7]17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意见》的有关精神,推动《意见》顺利实施,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记者:农村基础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物质支撑。请问出台这个《意见》有何重要意义?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以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以水电路信和污水垃圾处理等为重点的民生工程投入,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但受历史欠账较多、资金投入不足、融资渠道不畅等因素制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依然明显滞后,仍然是促进四化同步发展的薄弱环节,还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需要。

“十三五”期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据行业部门估算,仅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需求超过1万亿元,养护工程资金需求超过3000亿元,与此同时,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垃圾处理等也都存在较大投资缺口,迫切需要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建设和管护投入,全面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发展短板。应该说,出台这个《意见》,是在农业农村领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重要部署,不仅有利于增进农民福祉,为同步实现农村全面小康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也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增强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去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经国务院同意以国办名义印发实施。

相关信息
热点排行
热点追踪
数据中心
中联钢视点
刊物下载
关闭

欢迎关注

中联钢联合钢铁网

微信公众号

关于我们 | 网络推广 | 客服中心 | 联系我们 | 会员中心 | 求贤纳才 | 中联钢动态 | 网站地图
© 2002-2024 Custeel.com.中联钢
版权声明 免责条款 总机:010-57930611 客服:010-57930529 传真:010-82350291
  京ICP证150882号  京ICP备1503568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