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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应着力提升企业“获得感”

2018-12-14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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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期释放的政策信号看,更大规模、更加明显的减税降费措施有望推出。未来,减税降费应在有效引导预期的同时,着力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获得感”。

近年来,减税降费持续推进,但企业“获得感”较低。一方面,过去几年的减税降费措施中,除营改增带有一定的普惠性外,其他减税降费措施更多是特惠式,即针对特定行业、企业出台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过去减税主要从税基上做文章,如企业所得税的各种税前扣除、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都是通过缩小税基减轻纳税人负担。这种减税方式带给企业的减税感受远不如降低名义税率强烈。

要提升企业“获得感”,需要推出整体性的、更有力度的减税降费举措。

首先,应对小微、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减税。对小微、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减税具有积极意义。一是小微企业贡献税收规模较小,对其减税不仅不会给财政带来压力,反而可以用较小的资金成本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二是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减税影响面较广,对其减税可以对缓解就业及现金流压力等多个方面产生积极效应。

要落实小微初创普惠性减税,一方面,需要降低门槛,减少企业税收遵从成本,使企业可以用最便捷的方式获得减税;另一方面,可采用最简单的税额减免,或者免税期的方式,使政策能够直接快速产生效应,增强企业获得感。

从降费来讲,应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可以继续考虑推出社保全社会统筹,设立全国统一资金池,提高资金互济功能,最大限度降低社保中基本养老缴费标准。让企业按更低标准缴费,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同时,制定配套措施,如发展商业养老,提高商业养老在整个社会养老中的比重,缓解公共养老矛盾。

其次,转变减税方式。未来减税应从原来的在税基上做文章转向在税率上做文章。要较大幅度降低名义税率,同时清理和规范税基,使税率和税基形成新的组合,既有效引导预期,又确保税收收入不会出现大幅下降。

结合当前实际看,可以考虑适当下调企业所得税税率。目前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税率,小微企业实行20%税率,存有一定下调空间。需要注意的是,在下调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同时应规范税基。目前,国内企业所得税税基优惠标准有差异,需要进行统一,使税率和税基形成新的组合,推动税制更加规范、公平、透明。

可以预见,未来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措施会直接提升企业获得感,更能稳定预期,鼓舞信心。

长远来看,减税降费推进的同时还需加快相关领域改革,如税收法定改革、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改革、税费征管体制改革等,以更好地释放减税降费红利,夯实经济主体信心,推动经济巨轮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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