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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募开始“扫雷”!北上深等地有123家私募失联

2018-05-16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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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信用风险事件多发 公私募开启“扫雷”模式)

“三A拿不到,两A没人要”“缩短久期,分散个券”“看不清的个券宁愿绕着走”……

4月以来,受资管新规和信用风险事件持续增多等因素影响,大量债券投资机构对于低等级信用债的谨慎情绪持续发酵。部分有隐形政府信用背书的城投债,以及被广泛认为有土地房屋资产托底的地产债,也遭投资机构冷遇。当前公募私募等投资机构正从行业基本面分析、精选个券、久期调整、政策研判等多个维度,着手排查所持信用债标的和潜在投资标的的信用风险。整体来看,排雷避险正逐步成为当前及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相关投资机构的标准投研动作。

谨慎情绪弥散

在谈到5月14日晚间再度暴露的“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0亿元超短融本息兑付违约风险事件”时,上海淳杨资产投研总监张泳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我们之前重点关注过华信的债券。虽然公司名气很大,但它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的扩张速度让人感到难以解释,最终我们并没有对华信旗下的债券进行投资。”

今年以来债券二级市场的整体运行市况显示,受金融去杠杆持续推进、表外融资难度不断加大、实体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不少发行主体存量债券集中到期等因素影响,信用债市场整体个券信用风险加速暴露。

来自财汇大数据终端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已有10家发行主体出现违约,累计发生21起信用债违约风险事件,涉及债券余额超过150亿元。尽管相关个券违约总金额目前仅占信用类债券市场超16万亿元规模的约1%。,但与往年相比,相关违约主体明显呈现多样化特征,涉及行业更为广泛。

上海赞庚投资研究员谷卿德分析,虽然违约主体的类型和行业呈现多元化,但总体来看仍有一些共同之处,主要特征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第一,违约主体所处行业景气度低迷,企业盈利能力下降,如大连机床、春和集团等;第二,外部融资收紧导致杠杆率高、融资渠道狭窄的企业难以续借债务,引发流动性枯竭,如中安消,这也是今年信用债违约所表现出的与以往年份所不同的新特征。

根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公私募机构一线了解的最新情况来看,在今年以来信用债违约事件显著增多的背景下,信用债市场谨慎情绪持续发酵。

在谈到今年信用债市场整体违约风险暴露较往年显著增多的情况时,张泳分析,目前信用债发行主体在存量债券的还本付息上普遍面临的压力至少体现在四大方面:一是总体债务负担较重,二是对外部融资依赖较大,三是企业经营现金流整体偏流出,四是部分传统行业的发行人经营恶化。此外,今年以来商业银行自身融资扩张能力持续受限、各类债券发行主体在表外融资上普遍面临严厉封堵,进一步造成不少信用债发行人融资腾挪形势日益严峻。

上述因素反映到二级市场上,就变成了“三A拿不到、两A没人要”,以及“中低资质的民营企业发行主体债权融资持续承压”。

信用风险料上升

在前期信用违约事件持续增多、市场风险偏好大幅受挫的背景下,对于未来一段时间信用债市场的整体形势,公募、私募等投资机构的最新策略观点一致趋于谨慎。

上海一位不愿具名的公募基金固定收益部门投研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该公募基金对于信用债市场的整体信用风险状况将继续保持审慎。从具体的风险点来看,该公募机构认为,未来市场信用风险的暴露情况将至少包括:市场风险偏好变化导致民营企业融资受挫;规模较小的地产公司因杠杆高,融资难度加大;政府财政整顿背景下,部分县和区一级的城投债将暴露风险。

张泳认为,虽然还不能彻底判定信用债市场的整体信用风险会否继续恶化,但未来较长时间内市场信用风险持续处于“上升阶段”是大概率事件。谷卿德表示,从短期来看,经济增速换挡和金融监管总基调不会改变,外部环境对于信用债市场的冲击将继续。

整体而言,谷卿德认为,年初以来的市场形势意味着2018年信用债市场可以用“风险加剧、信用分化”来概括。在金融机构信用收缩的情况下,部分企业再融资受限,尤其是低等级信用债首当其冲。从具体个券品种来看,过剩产能行业、再融资需求高的企业,以及受到宏观调控的地产债、受政策影响的城投债,需要投资人重点规避。但不同主体要区别看待,比如区域分布较好、整体稳健的地产公司,履行公益职能、区域经济财政实力较强的城投债,信用资质相对较好。

多维度排雷避嫌

对于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的信用债投资,来自一线固收投资人士的观点显示,在市场整体信用风险预计持续抬升的背景下,做好风险排查、持续审慎应对成为公私募机构的主流选择。

前述某公募基金投研负责人向中国证券报表示,未来一段时间内,该公募基金将从三大维度做好信用债投资的排雷避险:一是全面提高整个信用入库的标准,对所有投资的标都会更加精细化管理;二是密切跟踪经营策略激进、负债管理期限错配、管理层不稳定等企业,对其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发出预警,果断处理、应对;三是更加注重现场调研以及技术分析手段结合,提高整个投研团队对于风险识别的能力。

谷卿德指出,在当前信用风险加速暴露的市场环境下,稳健投资和风险分散尤其重要。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该私募将坚持“以守为主,择机而攻”的投资策略,加强风险识别,确保投资的稳健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通过降低仓位、缩短久期等手段分散风险,避免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加强沟通、实地尽调等都是持续强调的工作。

张泳称,当前私募、公募、券商资管、券商自营等投资机构,总体的应对手段主要包括:全面提升债券资产的信用等级水平、降低信用债投资仓位、缩短久期、分散持券、加强与信用债主承发行机构的信息沟通。此外,张泳指出,从排雷角度来看,投资人对于没法证实、没法证伪的发行人基本面信息,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投资人应当加大对财务数据之外信息的关注度,以及敏感、关键信息的交叉验证。

此外,在今年以来公募机构债券基金产品多次爆出踩雷事件的背景下,目前部分公募机构对于信用债分散投资的积极性较以往有所升温。海富通基金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陈轶平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在债券市场刚性兑付已经打破的情况下,无论是城投债还是周期债,都要重视其中的个券风险。此外,以ETF方式做信用债投资有助于分散个券风险。(来源: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王辉 李良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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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上深等地仍有123家私募机构失联

监管趋严截至日前已处罚私募案超10起

长江商报 记者 但慧芳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2018年来已经处罚的私募机构案件超10件,虽然行业监管趋严,但乱象依然存在。

在某互联网公司赴港上市估值达千亿美元的消息在圈内转发之时,资深投资人士刘先生(化姓)根据其盈利能力、模式以及市场平均估算水平测算认为,其估值大概在100多亿美元,不过,截至其上市前,市场估值仍高达600亿—700亿美元,比市场平均水平超出数倍。

“这是目前股权私募基金的一个常见的操作方式,通过砸钱和做市值,推高企业市场估值,再通过IPO或并购将风险转嫁给公开市场的投资机构或投资者。”刘先生近期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虽说为投资人赚钱是私募基金的职责所在,但炒高估值再推向上市的做法实际涉及证券欺诈。”

这只是私募行业中的一个灰色操作手法。事实上,长江商报记者近期多方调查发现,尽管私募行业正在走向更为正规化、专业化,但行业种种乱象依然存在。

长江商报记者统计发现,2018年以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已经处罚的私募机构案件超10件,落地的私募行业监管体系日渐完善。已查实的10起案件分别涉及违规经营、利益输送、操纵市场、老鼠仓四类违法行为,主要涉及资金募集环节、投资运作环节、利益输送以及登记备案不规范四大问题。不过,正如多位行业人士所言,私募行业仍需完善法律、加强监管,维护行业的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一级市场为短期利益催大企业业绩

“这在业内是一种见怪不怪的事情。”刘先生对长江商报记者直言,“在一级市场,为了谋取短期利益,部分私募机构联合其他投资机构催大企业业绩,导致企业估值泡沫化,企业业绩水分多。”

一位金融公司投资负责人也曾遇到相似的场景。在参与一家Pre-IPO企业融资意向会议时,他对该企业成立仅3年多就估值几百亿、每股股价数十元的价格表示怀疑。但这丝毫不影响当时一些知名私募机构的追捧。

“从盈利能力和成长空间来说,这类企业起码还有几年的亏损期,扭亏时市场环境肯定早已变化。我当时就认为水分太重。”该负责人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

长江商报记者查询发现,该负责人所提到的企业在香港上市时发行价约为59.7港元,但截至上周末,股价仍跌破发行价,相比最高股价下挫40%左右。每股收益为-0.68港元,市盈率(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为-66.71。

根据清科研究中心旗下私募通统计显示,2018年第一季度中国创投市场共发生投资1034起,披露投资金额的765起投资事件共涉及525.42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了5.5%;平均投资规模高达6868.22万元,是2017年全年平均投资金额的1.5倍,再次刷新历史纪录。投资规模上涨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创业投资市场投资阶段后移明显,再加上优质项目的稀缺性导致机构扎堆投资,优质项目估值居高不下,资金头部效应日趋明显。

“成熟的股权私募基金投资逻辑应该是,每一个投资机构都有自己擅长或熟悉的领域与行业,通过自己的一整套筛选体系,过滤掉不成熟有水分的项目,而不是用自己的钱把这些项目的规模砸出来后期待上市退出获益,更不是盲目跟风和追热点。”北京某私募人士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

“近期的几起港股IPO估值均偏向过高,有的甚至估值炒高近10倍,但一些私募机构却偏爱‘博傻’,通过投机方式IPO退出赚钱,这些高估值无疑都是在投资者的推动下完成的。”刘先生称,这就容易出现上市破发的现象出现。

事实上,从上市后不久就破发的“独角兽”平安好医生,到众安保险、阅文集团、易鑫集团、雷蛇等,这些公司背后都对应着一批“追高”的PE投资者。有资本人士表示,这些公司的成长性和规模体量都不差,但估值虚高问题却较大可能存在。

二级市场乱象集中在高杠杆配资

如果说在一级市场的“炒高”和“哄抬”有资本逐利的动机,违规违法情况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下尚不明显,那么在二级市场,部分私募基金,联合其他投资机构,参与上市公司股票的炒作,或跟风,或做老鼠仓,或拉抬操纵股票价格,明显触及法律红线。

2018年,5月4日,证监会官网对5宗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公示,其中1起明显涉及上述操作手法。

私募机构广州安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安州投资”)实际控制“广州安州-安州价值优选2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安州优选2号)等22个产品所开立的25个账户(含普通账户和信用账户,简称账户组),在2015年6月26日至29日、8月26日至28日采用尾市拉抬、盘中拉抬等方式操纵“节能风电”价格。资料显示,广州安州投资在2015年6月,因操纵“节能风电”获利3874万;2015年8月,因操纵“节能风电”股价获利1183万;账户组共计获利5057万。

证监会处罚显示,没收广州安州投资违法所得5057万元,并处以5057万元罚款;对王福亮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私募机构广州安州投资因操作市场被罚没了过亿资金。

该机构在2018年4月初,曾因持有“京山轻机”“经纬纺机”“苏州固锝”和“中核钛白”等4家公司股票分别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时,未依法履行报告、通知及公告义务,被分别处以30万罚款,合计处以120万罚款。

在2018年3月,证监会对上海拓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总监文宏的处罚决定书,则将私募机构管理相关负责人进行“老鼠仓”交易的违法行为公之于众。2015年2月1日至12月31日,文宏在同时作为“汪某”证券账户实际操作人和“万联证券拓璞2号”账户投资经理期间,“汪某”证券账户与“万联证券拓璞2号”存在趋同交易情况。期间,汪某深圳股东账户共参与了深市32只股票的交易,成交金额合计18701万元;汪某上海股东账户共参与了沪市25只股票的交易,成交金额合计19249万元。27只趋同交易股票的趋同金额为1.84亿元,趋同股票占比47.37%,趋同交易收益为251.44万元。

“处罚的多是之前的案例,不过却反映出私募机构的一些常见的违规违法操作手法。”一家私募机构人士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二级市场的私募乱象主要集中在高杠杆配资,为了谋取利益,私募机构会‘铤而走险’违规违法参与股价操纵。”

累计354家私募机构处于失联状态

“比较担忧的是一些私募机构进行‘短融长投’和‘自融自投’的违规操作。这些较为隐蔽且容易出现道德风险。”北京一中型私募机构人士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

所谓“短融长投”,指的是私募机构在融资过程中,本向投资人募资的资金为短期资金,却更多投向了长期项目,在投资封闭期解禁后,难以向投资人兑现投资回报和本金的情况。而“自融自投”,是私募机构将所募资金投向关联企业或者旗下公司,这就容易造成所投项目回报不达预期等问题。

“资金错配问题有其明显的风险,容易引发流动性风险、影响系统运作的稳定性以及可能存在市场违约风险等。”该私募人士指出,“自融问题则会造成内部利益输送,最终损害的是投资人的权益。”

有行业专家指出,投资市场比较容易面临短期资金募资容易而长期资金募资难的问题,若私募机构打着短期募资的“幌子”实际将投资人的钱投向长期退出的项目,则涉嫌欺瞒行为和违规宣传等。

除了投资端,在募资端,向投资者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产品、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等,也是私募行业目前常见的一些违规违法现象。

此前,长江商报记者就曾在一家自称“已备案”的私募机构基金经理处,听闻其推介被“拆分”的“基金产品”。“一份5万—10万,10份、20份为一个LP(有限合伙人),投资人可以得到一份证书,公司再把这些投资人做成一个LP(有限合伙人),不超过200个LP(有限合伙人)投向某新三板上市前企业。”该公司的私募经理介绍说。

不过,在3个月后,就传来该公司老总跑路失联的消息。而投资人维权的信息则一直在进行之中。

这种违法的募资方式,被多位业内人士称为“披着私募外衣”的非法集资行为。

事实上,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了第21批拟失联私募机构名单,涉及123家机构,其中有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私募机构失联最多。数据显示,自中基协开展自律核查工作以来,累计有354家私募机构处于失联状态,有128家机构已被注销登记,有9家机构已自行申请注销登记。

这些失联私募机构中,不乏有私募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出现资金兑付等问题,还有些私募在投资业务上出现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从近期的监管政策来看,私募监管逐渐趋严,近期大量政策出台。资管新规明确了私募基金也纳入监管范围。不过,私募基金机构的违法成本依然较低,不少应该规范的灰色地带仍然不够完善。私募行业在保持其私密性、灵活性的同时,也应该有更为规范的法律监管系统和行业自律系统。”一资深行业人士对长江商报记者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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