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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河南新建商品住宅必须成品交付 再无毛坯房

2017-08-24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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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成品住宅的指导意见》,2018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巿、县新开工建设商品住宅,全部要按照成品住宅设计建设(不含4层以下住宅及单套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住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成品住宅是按照一体化设计实施,完成套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铺装或涂饰、管线及终端安装、门窗、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设施配备,具备使用功能的住宅。发展成品住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提高建设水平、推进节能减排、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有力抓手,更是提高住房供应品质、推动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

根据指导意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新开工商品住宅项目目前要率先全部推行成品住宅;2018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巿、县新开工建设商品住宅,全部要按照成品住宅设计建设(不含4层以下住宅及单套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住宅)。

另外,发展成品住宅需要遵循“经济、适用、绿色、美观”的原则,成品住宅实行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与管理,可根据不同层次需求逐步开展“菜单式”、“订制式”的成品房交付模式。

据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品住宅发生的实际装修成本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成品住宅项目建筑废弃物处置费可由地方政府予以减免。对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成品住宅项目,减半收取农民工的工资保证金;对采用成品住宅技术的优质诚信企业,在收取国家规定的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时,可适当给予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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