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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展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 盘活利用建设用地

2017-08-17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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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城市发展最重要的资源之一,一边是用地指标日益紧张,一边是土地在长期“晒太阳”,因此有效盘活土地资源、实现节约集约用地显得尤为重要。

记者14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长沙市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目前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印发,长沙决心用三年的时间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为长沙市创建国家中心城市提供用地保障。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全市不断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和盘活力度,促使109宗闲置土地开工建设,盘活土地总面积近7000亩,顺利通过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省域督察和省政府去存量土地工作验收。

连续3年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

“长沙市委市政府历来对存量土地十分重视,从2014年开始就重拳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至今已持续3年。”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仅去年就促使109宗闲置土地开工建设,盘活土地总面积约7000亩。

“我们公司的地是2013年底拿下的,约定动工时间是2014年底,但由于多方原因,开工时间一拖再拖,就‘闲’下来了。”昨日,长沙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通过土地出让方式取得青竹湖大道旁115亩工业用地,因为项目地块涉及市政道路线型调整,按照规划要求需重新办理规划手续,且根据消防部门要求多次对消防方案进行调整,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动工。

得知这一情况,市国土资源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现场协调会,报请市政府落实地方政府在政府原因闲置土地处置方面的主体责任,向当地政府送达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意见函,督促当地政府积极消除闲置土地中的政府因素,从政府层面加大帮扶力度,同时协调市直相关部门为该公司项目报建等工作提供绿色通道,加快报建进度。去年5月,该项目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全面动工建设。

多措并举确保三年内完成盘活任务

为全面推进去存量土地工作,今年长沙市政府特出台方案,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长沙市去存量土地工作领导小组,决心用三年的时间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存量土地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闲置土地;二是‘批而未供’土地,造成土地闲置的原因既有政府自身原因,也有企业原因。”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市本级闲置土地处置中,市内五区政府在政府原因闲置土地处置方面负主体责任,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处置措施和时限;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依法处置企业原因闲置土地。

“存量土地的盘活与利用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将以政府为主、部门联动,共同出力,以铁腕措施进行彻底整治。”该负责人介绍,长沙去存量土地主要措施包括消除土地闲置的政府因素、责令限期动工开发、征缴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等。“对闲置满一年的土地,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对闲置满两年的土地,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方案,2017年以前的闲置土地,属于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由各区县(市)政府加大力度,消除土地闲置的政府因素或者督促土地使用权人限期动工开发,2017年完成总宗数的40%,2018年完成总宗数的40%,2019年完成总宗数的20%;属于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由国土资源部门加大处置力度,发现一宗处置一宗;2017年以后动态新增的闲置土地,进行及时跟踪处理,确保三年内完成盘活任务。

针对“批而未供”土地,方案明确三年行动期间每年度前五年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控制在批准用地总量的25%以内,对比例超过25%以上的区县(市)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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