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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协委员:差异化房产政策可疏解人口

2017-01-17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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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为城市疏解问题建言献策

疏解非首都功能是北京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昨天,多位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围绕城市疏解中的土地利用和人口问题等建言献策。其中针对疏解腾退土地利用问题,多位委员建议,应该更多地服务于群众,可以考虑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体,青少年科技探究与体验中心等民生工程。

腾退空间改建社区服务综合体

卢国懿表示,利用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的空间,可以考虑试点改建社区服务综合体。具体就是说以腾退的大型建筑物为载体,主要服务周边临近的3至5个居民社区。

而腾退空间的原有业主,可根据政府提供的腾退空间二次开发的建议业态进行招商,选择合适的专业运营机构入驻,提供体育健身、商业服务、健康医疗、文化娱乐等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15分钟健身圈的作用,满足周边社区群众日常生活需要。

利用腾退空间打造社区服务综合体,可以有效缓解中心城区基层体育设施供需矛盾。树立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空间再利用的典范,协助打造“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同时,有利于实施推广科学健身指导,促进北京市体育场馆服务业发展。

卢国懿认为,建设社区服务综合体需要获得发改委、规划、财政等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由于社区服务综合体是全市公共体育设施的组成部分,具有准公益性,需要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等扶植政策。另外,还要做好宣传和监管,保证社区服务综合体向群众开放,提升城市服务功能。

建设青少年科技探究与体验中心

张毅表示,目前本市疏解工作正在深入推进。作为科技创新的中心,北京聚集着高精尖领域的科学家和技术人员,同样肩负着对未来创新人才的培养任务。

据调研,目前北京市的科普场馆提供的服务以短期参观和体验为主。青少年缺乏的是能够提供给他们充分进行科学探究和制作的环境和条件。而这种长期的动手式的科学实验探究和科技制作才是培养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关键。西方发达国家基本上都建立了能满足青少年科技探究需求的校内外科技教育的公共服务体系。

张毅建议,在疏解非首都功能后留下的空间中,各区合理规划出用于科技教育的空间,建设成满足各年龄段孩子的科学探究与体验中心。

另外,建立各种有效的机制,将北京市的优秀科技人才、优秀课程和适合于青少年科技教育的各种实验设备和器材引入到科学中心,在平时和课余时间为青少年提供丰富的科技资源,进而建立起北京市科技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疏解腾退土地利用政策

张文华表示,在疏解腾退土地利用的政策层面,还有一些需要完善之处。比如一些地方规定,因土地性质发生变化、容积率较低和7.1平方公里以外内资工业企业改扩建项目不能办理立项审批手续等,相关部门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造成土地闲置,项目无法实施。

针对以上问题,张文华建议,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应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或政策。突破7.1平方公里以外的限制,企业只要符合当地的功能定位,没有污染和高耗能,属于高科技和鼓励类型的产业项目,可以先将项目利用起来,允许建设。

企业转型后,涉及土地原有性质发生变化,地级升高,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允许分期分批缓交土地出让金,先办理项目建设手续,把闲置资源利用起来。

关于集体土地的利用,应明确是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人身份申请立项,还是以建设单位身份申请立项,办理项目建设手续。另外,北京市的土地利用率过低,特别是工业用地的容积率还停留在1.2,甚至有的更低,希望出台实施细则,突破土地容积率和建筑物的限高,将限高提高,容积率变大,设土地使用最低限,不设上限,提高土地利用率。

差异化房地产金融政策疏解人口

程留恩提出了实现人口疏解的房地产、金融政策的提案。程留恩建议,要充分认识城市化的发展规律,在京津冀一体化国家战略指引下,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政策的系统性、指向性和连续性。制定符合城市发展规律、符合国家战略、符合市场经济特性、符合人民需求的差异化房地产、金融政策。

他还建议,北京郊区应重点发展符合改善型住房条件90平方米以上的户型,诱导市内人口通过主动改善、拆迁等方式,通过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改善居住条件,实现人口疏解。同时,执行分区域限购限贷政策,主要限制城六区的住宅交易和贷款发放,根据人口疏解目的方向,在疏解目的区域实行较宽松的房产交易和信贷政策,通过经济杠杆,实现人口疏解。

在轨道交通建设方面,程留恩提出建议称,可以发展市郊铁路等快速轨道交通体系连接中心城和郊区,做好人口疏解的体系支撑。通过建设市郊铁路,形成中心城与卫星城快速大容量的通勤交通模式,实现主城商务区和卫星城住宅区的直接连通,可以有效促进人口疏解,同时解决地面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可以有效促进城市发展的合理布局,以点带面促进轨道交通沿线发展;同时以土地物业收益弥补轨道交通建设的巨大资金需求,摆脱公益性票价所带来的亏损以及无限依靠财政补贴的循环。”

疏解中发挥律师作用实现双赢

高子程建议,在非首都功能疏解、腾退改建中,充分利用律师资源,发挥律师作用,及时出台和完善宏观的政策措施,作为全市统一的执法依据和立法基础,快速推进功能疏解力度。政府也可以购买律师的法律服务,做好有关工作。

高子程说,在疏解非首都功能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被拆迁户有权利聘请律师做代理人,来争取和保护他的权利。另一方面,政府在疏解非首都功能中也有权利,政府给予被拆迁户的补偿只能在政策法规允许和界定的赔偿标准范围内,在其中就有双方博弈的问题。

他说,目前,随着律师行业规范执业,律师可以及时出面协调政府和被拆迁户之间的关系,使被拆迁户不会因为律师的代理而人为阻挠疏解的进行。尽量用和解的方式实现疏解工作顺畅进行,实现双赢。“作为第三方,律师的引导和意见,对于被拆迁户很有意义。律师可以为他们讲解法律条文、合同,平复他们的心情。”他建议,政府可以聘请律师,为其合法权益提出服务,在确保疏解进度的同时,又不至于使政府付出超出法定标准的赔偿金额,“因为赔偿金额是用财政,也是所有纳税人的钱财。”

高子程说,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力度大了,律师业投入的精力和人力就会加大,质量也会提高,功能疏解的进度会加快,效率会提高,疏解的成本会相对降低。

他说,律师可以为政府提供咨询、重大事项风险评估、社会风险评查化解等法律服务,“比如在疏解过程中遇到的失业、信访问题,可能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律师在这方面是有经验的,可以疏导、代理诉讼、促成和解和息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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