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机械、装备等制造业的发展,不断推动特殊钢需求和新工艺、新技术的运用以及产品品质的提升,我国特殊钢行业的企业结构、工艺结构和产品结构不断调整,一些企业特别是大型钢铁企业的生产线得到大规模的改造已经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在当前钢铁产品总量有所下降的情况下,国内特殊钢的产量仍然保持高速增长。
但我国现行的特殊钢进出口产品税则号列相对简单,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整体设计上也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在初级产品中缺少具有特殊钢特征的以铸代轧、以铸代锻的高品质连铸产品的税则号列;非合金产品中,缺少碳素工具钢及高品质非合金钢税则号列;合金钢方面,缺少量大面广的轴承钢、齿轮钢、弹簧钢、易切削非调质钢、合金结构钢、工具钢等的税则号列等,特别是近年来特殊钢产品出口波动较大,极易引发国际贸易摩擦。
为规范特殊钢产品的出口秩序,提高竞争能力,海关总署和钢铁协会联合组成调研组于1月15日-18日深入有代表性的特钢企业大冶特钢进行现场调研和研讨,根据特殊钢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研究特钢产品的税则号列整体架构、税则税目细分等问题,主要是理顺特殊钢产品税则税目思路,逐步根据特殊钢产品的生产特点建立起相应的税则税目整体架构,以及工作进展的步骤。
调研组成员包括海关总署税则司归类处李志处长、全国海关归类中心天津分中心肖贵斌主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财务资产部陈玉千主任、中国特钢协会王怀世秘书长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会议重点讨论了海关总署《关于对其它合金钢制螺纹钢增列税则子目的调研报告》及《关于合金钢工具钢增列子目和修改其注释的调研报告》,研究并提出了特殊钢产品进出口税则税目设置的根本思路和原则,确定了下一步相关的税则细化的协调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