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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视点:数据统计方式必须贴近实际

2012-09-05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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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一则《河北瞒报钢铁产量近5000万吨》的新闻,引起业界关注。

此闻一出,舆论众说……

有说,这是公开的“秘密”,大家都知道的;有说,这没什么新鲜的,很长时间都是如此;有说,这在当前很正常,是体制问题;有说,这不是“瞒报”,人家是按照“章程”上报的(仅统计到某某规模以上的企业,其余不在统计范围);有说,因为统计口径的不同,出现这种情况是很自然的……芸芸。

现实确如此。有关统计数据呈现的不统一,或者同一类别的统计数据相互“打架”,这种现象已屡见不鲜了,甚至已见怪不怪了……更何止是钢铁产量数据,其它宏观数据或产业数据,亦常见。

对此“数据”现象,我们可能会以不同“角色”身份(国家统计局、地方政府、有关行业协会或地方行业协会等)作出不同的“解释”,似乎都有一定的“理由”,也是一种客观存在。

但是,无论什么“理由”或“解释”,都无法摆脱这样一种事实:有关统计工作的思路、程序、方式,都亟待调整、改革、完善,以尽快适应市场经济下的新形势对信息准确性的客观要求。

也许,有人会说,多年来我们一直就是这么统计钢产量的(言外之意:不存在所谓的“瞒报”,我们是严格“照章”行事),这都是业内外心照不宣的、公开的“秘密”,有什么可值得大惊小怪的……

错!

因为,作为受众来说(信息接受者),你给我一堆相互矛盾的数据(尽管有各种“解释”和“理由”),我无法以此作为研判市场的准确参考,或者会大大削弱数据的价值。再者,如果偏离实际的数据从县、地、市、省逐级上报,直至国家统计局,将直接影响到中央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及对产业运行情况的分析,最终干扰国家经济决策,这将贻害无穷。若数据不准,宏观经济分析便是假账真算,钢材市场预测更如同扶乩打卦。

任何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事物及理念,都应该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和完善。以往大家都如此去做的,并不意味就是正确的,更不能以此作为“数据”失真的理由,而作为负责统计钢铁产量的有关地方职能部门,既然已经很明确地知道这种所谓“心照不宣”的情况,就更应该积极主动提出建议、努力去修正并完善旧有的统计方式。但遗憾的是,当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深入到今天,一些人依然对大家都明知的、不完善的统计方式无动于衷,甚至还可能会理直气壮地辩解“我们是严格按照既定程序操作的,不存在瞒报现象”。

目前,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个客观:当我们强调把数据作为研究和分析市场最重要的依据之时,如果我们运用了偏离实际的数据,我们将无法得出更贴近于钢市客观实际的判断——因为,数据不符合客观实际,甚至是失真的。更何况,当前的钢市分析依然更多是延续传统的模板方式,数据的差异性或不准确性,也是造成当前频繁出现“超出市场预期”某种慨叹的一种重要因素。

当然,要求钢产量统计数据做到绝对精确,也是不现实的,总会存在一定范围的正负误差。但是,如果出现了超乎寻常的、偏离实际的巨大数据错位,则很难排除问题的严重存在。

如果我们注意,就会发现:目前国家统计局依据中国国情和市场需求已经并正在对很多“以往的、传统的、缺少的”统计项目及统计方式作出调整和完善。因为,市场经济在变化中发展、社会在改革中转型,很多传统的、旧有的统计方式已经远不能适应新形势对信息数据的新要求,也难以涵盖转型社会领域中很多新的经济运行现象。可喜的是,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针对一些新的统计类别和新的统计方法,迅速进行修订和完善。

如果我们注意,还会发现:从8月中旬开始,国家统计局已经陆续派出工作组,对地方工业产值以及相关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并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相关辖区内市县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对本地工业、能源等数据进行重点自查……毫无疑问,数据的准确性,将关乎中国经济的命运。

《河北瞒报钢铁产量近5000万吨》这则新闻,我们不仅仅需要的是一种深刻反思,更为需要的是扎扎实实去进行改革并完善——但这事,究竟该归谁主管并负责呢……?这问题,也不是今日才知,为什么总也不改呢……?

我们可以绕开或回避“不利于”自己政绩的数据,但我们却躲不开或瞒不过“不利于”企业营销的残酷市场现实。眼下的钢市,都已经到这种困难的份儿上了,就别再弄些不太着边儿的数据了。

当今,研判钢市走向,数据,理应是最具有参考价值的,也理应是最具有说服力的——但愿,事实如此。

(徐刚 中国联合钢铁网 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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