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制止耕地“非农化” 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守住

2020-09-21   来源:中联钢

9月18日,国新办就《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情况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我国耕地资源十分紧缺,为加强耕地保护,先后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

  不过,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局长吴宏耀表示,一些地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耕地“非农化”现象在不少地区仍然突出,如果任其发展,就会损害粮食产能,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大局。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上述《通知》。

  严禁6种耕地非农化行为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解决好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必须守住耕地这个根基。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六种严禁的耕地“非农化”行为: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二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三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五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六是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吴宏耀表示,对耕地“非农化”问题,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他强调,一定要有底线风险意识,“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是明确具体的,也是一以贯之的。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守住,粮食安全的饭碗必须端牢”。

  他说,《通知》列举了当前最突出的6种耕地“非农化”行为,发出“零容忍”新增耕地“非农化”问题的强烈信号。各地要按照《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开展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分清类型,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究责任。

  “当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等耕地‘非农化’行为,这些问题法律法规都已经明令禁止,但是仍然不断发生,说到底是认识上出了偏差,落实中出了问题。”吴宏耀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耕地保护责任,对本通知规定禁止的行为立即纠正,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

  此外,还要完善法律法规,规定有限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

  要保耕地数量更要保质量

  耕地保护一方面要保耕地数量,更要保耕地的质量。而耕地“非农化”除了影响耕地数量以外,还会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从而影响耕地质量。

  吴宏耀介绍,据专家研究分析,不同利用耕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土壤耕作层的影响有三种情况:

  一是不破坏耕作层的。也就是种植一年生的作物,包括粮、棉、油、糖、菜等,这样是对耕作层的合理利用,而且作物合理轮作,尤其是种植豆科作物,加上秸秆还田,有利于培肥地力,提高耕地的质量。“所以这个我们是鼓励的,我国也要求把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的生产。”

  二是对耕作层破坏较轻的。主要包括种植水果、茶叶以及部分中草药等品种,也就是我们说的多年生植物。“种植这些植物,虽然对耕作层有一定的影响,但培肥改良等措施跟上的话,可以在短期内恢复用于粮食生产。”

  三是对耕作层破坏严重的。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需要移栽取土,对耕作层破坏很大。特别是根系发达的杨树、桉树等树种,既耗费大量养分,又破坏土壤结构,很难再用于粮食生产。“所以《通知》要求,这类行为要严格禁止。”

  吴宏耀强调,耕地作为一种资源,有数量的概念,也有质量的要求,所以耕地保护要做到数量不减少,还要做到质量不降低,尽量做到质量有所提高。

  而耕地质量的提高实际上也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策略,其中藏粮于地实际上就是提高耕地质量的一种方式。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很多人觉得我们国家粮食不够吃,实际上我国粮食现在面临的最主要的还是结构性矛盾。我们的粮食总量问题并不突出,不是产量越高越好。

  他举例说,比如我们的稻谷小麦是不缺的,如果生产太多的稻谷和小麦,仓库存不下,吃也吃不完,这时候怎么办?那么我们的土地就不一定要全部生产,可以拿出来一部分来休耕或者轮作,这就叫藏粮于地,从而保护土壤的肥力,像东北采取的保护黑土地的政策。“你拼命施化肥,产量高得不得了,但是吃也吃不完,存又放不下,还把土壤肥力破坏了,这其实是得不偿失的。”

  吴宏耀也表示,提高耕地质量要改良土壤,重点改善土壤的理化性状,改良酸化、盐渍化等障碍土壤,改进栽培方式。还要培肥地力,重点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贫瘠土壤肥力,提升耕地基础地力。还要控污修复,重点是控制化肥农药,阻控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减少农膜残留。“同时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这也是提高耕地质量、保障粮食安全的最有效措施。”他说。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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