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煤炭严重滞港 华能曹妃甸发文称将采取惩罚措施
2018-11-07
市场消息称,华能曹妃甸日前发布通知提出,公司决定在收取超期堆存费的基础上,对煤炭堆存期超过60天的客户增加超期堆存费。
通知表示,由于部分客户在港口的煤炭严重滞港,经多次撮合及催促,仍无疏港和交易计划,长期占用垛位,降低了堆场利用率,造成港口资源严重浪费,对港口利益造成较大的损害。
惩罚性措施为,煤炭堆存期60天以上的,超期堆存费费率调整为1元/吨.天。
具体执行日期为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2月31日。
这即意味着,若在2018年11月15日之前装船完毕的,堆存期在60天及以上的仍按之前的0.4元/吨.天收取;若在2018年11月15日之后才完成装船的,则堆存期60天及以上的按1元/吨.天收取。
为此,曹妃甸港曾专门发布了“关于华能曹妃甸港拟召开港内客户撮合交易预备会的函”,意在进一步协助港内客户完成煤炭交易,实现港口快速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