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防联控深化污染防治│京津冀等将淘汰一批重型柴油货车
从法律实施的总体情况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除了介绍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的总体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同时也指出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原因进行分析,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各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出现了稳中向好的趋势,但是,许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问题突出,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规定的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程立峰指出。
要彻底解决区域性问题,一方面需要建立跨行政区的协调机制,另一方面要部门间的协调合作,从发展方式转变、能源结构转型、污染综合防治等方面标本兼治。
具体而言,将从四个方面展开工作。第一,深化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京津冀区域协作机制的领导力、执行力,结合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区域空气质量改善进程。
第三,开展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联动,按照分区指导,区内统一的原则,各重点区域内统一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分级标准,夯实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措施,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在发生区域性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区域应急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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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交通运输防污染攻坚战打响
交通运输防污染攻坚战正式打响。7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圆满完成,绿色交通制度基本健全,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加强,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出行比例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取得明显成效,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通过继续努力,到2035年,基本实现交通运输发展与自然和谐共生,交通运输生态文明治理体系更加科学完备,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实现上述目标的一个重要措施是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意见明确,推动LNG动力船舶、电动船舶建造和改造,重点区域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轮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支持长江干线、京杭运河和西江干线等高等级航道加气、充(换)电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重点区域港口等领域应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场内充电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前,城市公交、出租车及城市配送等领域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60万辆,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与此同时,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淘汰更新一批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研究大宗商品汽车运输中重污染天气错峰运输方案。严格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制度。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 王璐/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