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531”新政后续:河北、山东政策率先启动
2018-06-12
“531”新政发布之后,国家能源局近日表示,对光伏行业的支持毫不动摇。
值得注意的是,在“531”政策中,对于分布式电站的规模和补贴控制能源局出台了详细的细则。
其中包括,规模方面,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而未在政策出台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而在这一细则的规定下,河北省率先出台了地方的《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意见》规定,到2020年,全省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2GW,累计4GW。其中,2018年指标为670MW。
重点任务确定,积极推广“光伏+热源”供暖,因地制宜开展分布式光伏扶贫,积极推进党政事业单位绿色用能,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市场化交易。不过,河北省并未在相关政策中对分布式光伏的补贴作出调整。
之后,山东省也公布了“531”政策后的分布式电价调整。依据目前网传的文件,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
而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III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执行,调整后为每千瓦时0.7元(含税),其中上网电价执行0.3949元/千瓦时,补贴执行0.3051元/千瓦时。
“事实上,光伏行业的补贴退坡大势所趋,长远来看,无论是从用电安全还是从电力市场交易的开放,分布式的光伏项目都是很好的方向。”一位光伏行业的从业人士杨宁告诉记者。
她同时也向记者表示,分布式的项目需要找到不是必须依靠补贴才能生存的长远途径,同时跟电力交易结合加大消纳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