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银行业监管关注啥?银保监会官员详解三大重点

2018-05-29
 

(原标题)当前银行业监管关注啥?银保监会官员详解三大重点

原创:李丹丹 上海证券报

28日晚间,2018金融街论坛年会的一场分论坛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创新部主任李文红详细介绍了当前银行业监管的三方面工作重点:防风险、补短板和深化改革开放。

工作重点里,既涉及严格控制高负债企业的融资、继续压缩同业投资,也涉及市场关心的资管新规配套细则进展情况。

她还提醒,要杜绝以金融创新或者是技术创新的名义,在没有获得金融业务资质的情况下进行非法集资或者是开展非法金融业务,这一点对于当前的互联网金融或者金融科技的监管工作尤为重要。

首先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银保监会将针对重点领域强化监管:

其一,推动结构化去杠杆。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兼并重组,严格控制对高负债企业的融资,强化企业债务硬约束,减少过度借贷和多头借贷,促进降低企业的负债率。

同时还要防止居民杠杆率的过快增长,严查挪用消费贷款资金、违规透支信用卡等行为。

其二,规范影子银行。严格规范交叉金融产品,继续压缩同业投资,推动银行尽早开始理财业务的转型,逐步压缩银信通道业务,严格执行今年年初发布的《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其三,加强风险管控。包括加快处置不良贷款,通过现金清收、批量转让、核销、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置,促进规范房地产和地方政府隐形债务融资行为等等。

其四,继续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引导银行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同时,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整治各种不规范的股权、股东行为,利益输送和不正当的关联交易。

其次是弥补监管制度短板

前期,一行两会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制定和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资管新规”)。但是各部门的配套细则尚未出台。

李文红透露,目前银保监会正在根据资管新规的总体要求,抓紧推进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办法的制定工作,准备作为配套细则适时发布实施。

理财新规将会与资管新规的监管要求保持一致,同时还会延续银行理财业务监管的良好做法,目的是推动银行理财业务回归本源,规范转型。

与此同时,银保监会还将结合2017年12月发布的巴塞尔协议Ⅲ最终标准,针对银行业出现的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推进监管制度的建设工作。

实则,去年以来,我国监管部门借鉴巴塞尔委员会的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和国际标准,结合中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按照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有序推进的原则,已经制定或者修订了股权管理、资本补充、流动性风险、押品管理、大额风险暴露、表外业务等一系列监管法规。

进一步深化银行业的改革开放

深化改革方面:重点是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股东穿透监管,规范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严格董事、监事的选聘,强化履职评价,完善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防控风险的主体责任,培育风险为本、合规优先的文化,构建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对外开放方面:银保监会正在推出一系列进一步扩大开放的举措,支持外资更广泛地参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成为促进市场竞争、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推动力量,包括推动外资投资的便利化、放宽外资设立的条件、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优化监管规则。

为了加快推出相关的措施,银保监会将会按照立法程序启动对相关法规的修改,同时,也将完善配套监管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监管能力与对外开放水平相适应。

另外,银保监会还会同步受理各项开放措施的准入申请,目前已经有来自英国、日本、新加坡的商业银行表达了在我国新设机构,或者是增持股权的意向。

李文红透露:实际上在2017年,随着外部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的改善,在华外资银行的市场份额已经有所提升,通过深化改革开放,也将会促进银行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杜绝以金融创新之名行非法业务之实

关于如何把握金融创新与监管平衡,李文红分享了她的思考:

目前金融业务的复杂性和关联性在不断上升,需要监管机构把握好金融创新、金融效率和金融稳定的平衡,持续完善监管规则,不断的提高监管有效性。

1、要加强对金融创新的分析、评估和监管。应当密切地跟踪分析金融创新的发展趋势、影响程度和风险水平,适时采取监管措施,尤其要顺应危机后国际监管的新趋势,加强对银行业务模式的分析研究,厘清各类新业务的产品结构、法律关系和风险特征,及时发现风险隐患,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和监管方式。

2、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监管者应当按照穿透原则,某项业务无论采用何种名称和形式,都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分析业务实质和风险特征,明确其是否需要纳入监管,以及所需要申请的牌照类型和所应该适用的监管规则,确保对同类的金融业务实施统一的监管标准,维护公平竞争,防止监管套利,避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

要杜绝以金融创新或者是技术创新的名义,在没有获得金融业务资质的情况下进行非法集资或者是开展非法金融业务,这一点对于当前的互联网金融或者金融科技的监管工作尤为重要。

李文红提醒,目前通过互联网和其他渠道开展的类金融业务对金融秩序产生的一些影响,需要进一步采取应对措施。

3、要强化宏观审慎视角,关注金融创新的系统性影响。对于金融创新,不能仅从单体机构的视角看待其风险特征,当前许多创新产品都具有跨市场、跨行业的特征,需要关注金融创新的风险传染链条,加强监管,协调合作,做好系统性风险的分析、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化解系统性风险隐患。(实习生黄紫豪对此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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